您的位置:首页 > 基金 >

法律意见书仍空 近万名私募高管无从业资格

2016-12-30 11:42:08 来源:中国基金报

评论

记者发现,仍有千家私募目前尚未完成首只产品备案,年底可能面临被注销的风险;同时,还有将近一万名私募高管到现在还没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以及近千家私募机构的法律意见书状态仍为空。

距离2016年的额度用完,仅剩2天了,轰轰烈烈的私募“保壳”运动这一年,也到了最后的收尾阶段。基金君发现,最近几个月,基金业协会官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统,会有部分私募机构“消失”,同时,“留下来”的大部分私募都已经备案产品,按照要求办结法律意见书、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和当时年初2/3的私募均是“空壳”的景象相去甚远。

但基金君也发现,仍有千家私募目前尚未完成首只产品备案,年底可能面临被注销的风险;同时,还有将近一万名私募高管到现在还没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以及近千家私募机构的法律意见书状态仍为空。

业内人士提醒,有这些“情况”的私募机构需要特别注意了,再不抓紧备案产品、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考取从业资格,“后果”会很严重,可能被注销管理人登记、影响产品备案等。具体情况如何,跟着基金君一起来看看。

“空壳”私募数量骤降

仍有千家私募年底面临注销风险

小伙伴们应该记忆犹新,今年年初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已登记的私募管理人要及时备案首只产品、开展业务,否则将被注销管理人资格。

当时给了三个期限:

第一个期限是今年的5月1日,登记满一年的“空壳”私募要求在5月1日前备案首只产品;

第二个期限是今年的8月1日,登记不到一年的“空壳”私募要求在8月1日前备案首只产品;

第三个期限则没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2月5日后新登记的私募要在6个月内完成首只产品的备案。

当时形势很严峻,因为协会发现,在2.58万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已登记但未开展业务的管理人数量超过1.7万家,占已登记私募总量的69%。这就意味着超过三分之二的私募没有开展私募业务,是个“空壳”,他们有的滥用协会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从事P2P、民间借贷、担保等非私募业务,对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侵害,也抹黑私募行业形象。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