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中央政法:律师将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2015-11-10 07:50:01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央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随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进实施,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发、重复访高发、久访不息的问题仍然突出,既加重了信访群众的诉累,又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影响正常信访秩序。

中央政法委昨天(9日)发布《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

更有利于信访人的是,“法律明白人”专业律师是免费帮助信访人评查、分析司法机关的裁决到底有没有问题,信访人的诉求到底合不合法、占不占理,到底该怎么做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问题。

参与和代理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处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何优势?主要任务和原则是什么?

为什么《意见》说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此类案件,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律师到底有什么优势?北京公益律师董梅分析,因为律师的知识性和社会属性,造成跟当事人之间有天然的一种信任感,法律事实有时候不是事实,但是,老百姓较真的是个“理儿”。这“理儿”不通。一定是让当事人把话说够了,从倾听、分析、释疑、解决这四方面入手。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此类案件要承担哪些任务?《意见》明确,包括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裁判文书,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协助申请人开展救助申请工作。北京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肖焕坤分析,律师的作用就是从法律的角度,没有错误的案件给他分析,说服他,给他一个普法和息诉的机会。确实有瑕疵的案件,告诉他,你应该如何做。

北京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时福茂,近期带领致诚公益的律师团队代理了几起当事人早已过了退休年龄的劳动争议信访案件。律师把帮助信访人切实解决问题当作工作目标。

时福茂说, 让法院去改一个生效的判决,改完以后,恢复劳动关系,女的已经六十五了,男的已经七八十了,他不可能再恢复工作岗位了,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协商的办法给他一定补偿啊,恢复一种名义啊,只能这种方法,处理三个案子都是这种情形,通过单位的努力、社保中心的努力、人社部门的努力,给他尽快地落实退休待遇。

《意见》明确,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原则。中央政法委队伍建设指导室主任许尔锋说,这是一项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工作,要严格依靠法律和政策开展工作,要尊重信访人的意愿,不能强制化解,不偏袒某个政法单位,不能误导信访群众,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信访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北京、吉林、山东、湖北等地将律师参与矛盾化解作为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有力抓手,积极尝试、大胆探索,攻坚化解“骨头案”。究竟一个信访案件如何从久访不息走向息诉息访?

北京市三级法院小红门信访接待站,对于很多信访者来说,非常熟悉。2012年9月以来,这里开设的律师、心理咨询师窗口,已接待信访人1000多人。北京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军说,信访案件都是经过了所有的审判程序的,找过来以后,律师先看这个判决书有没有错误,如果没有错误律师做疏导解释工作,这是大部分的工作,如果发现有瑕疵有错误的话,先和法院沟通,再按照程序,该启动其他程序启动其他程序。

今年4月,北京市律师服务团参与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启动,第一批50件涉诉信访“骨头案”正式交由23名长期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化解群体矛盾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律师开展工作。北京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梅接手了一起因不服法院对拆迁补偿款分配判决多年上访的案件。

李梅说,当事人之所以不服,信访,主要是这个当事人她认为她是唯一的被拆迁人,但是另外有两个人在这个房屋里有户口,也被法院认定为被拆迁人的身份,其中有一部分补偿就被分配走了,强调一个细节就是这个户口的迁入也是在户口冻结之后迁进来的。

在调取大量卷宗、调查取证之后,李梅律师向第三方平台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李梅认为,这个判决是有问题的,应该予以纠正的。是不是真正提到纠正的层面,需要第三方平台进一步论证它。

第三方平台,就是今年成立的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主任王越宏介绍,这个平台独立于司法机关,与信访人没有利害关系,汇集法律专家、律师、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社会知名人士五大资源库,共同为信访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李梅提交的案件,中心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将组织评查、论证。

王越宏说,律师评查以后认为有问题,到了法院可能跟法院的评查机制得出的结论不一致的时候,往往这种案件可能就无法处理了双方意见不一致,律师意见可能不会被采纳,现在平台成立以后,这类案件就转到了我们这儿。

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的信访案件要么会进入再审程序,要么进入解决实际困难的渠道,对于判决裁定没有任何问题,而当事人坚持信访的案件,会发出终结结论。重复上访、久访不息的问题将得到根本化解。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