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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2015-11-09 10:10:00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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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央政法委今天发布《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何优势?主要任务和原则是什么?如何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意见》分析,随着相关改革推进实施,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此类案件多发、重复访高发、久访不息的问题仍然突出,既加重了信访群众的诉累,又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影响正常信访秩序。《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此类案件,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北京公益律师董梅分析,律师是法律“明白人”,既向信访群众讲法明理,又督促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这就是律师的优势。

董梅解释,律师补上去怎么好?因为律师的知识性和社会属性,造成跟当事人之间有天然的一种信任感,一定是让当事人把话说够了,是从倾听、分析、释疑、解决这四方面入手。其实任何层次的人都需要找一个倾诉的对象。

《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创造条件,实现与政法机关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效果。

《意见》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此类案件的任务,规定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裁判文书,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北京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肖焕坤分析,律师的作用就是从法律的角度没有错误的案件进行分析说服,提供一个普法、息诉的机会。确实有瑕疵的案件,就告知你应该如何做。

《意见》提出,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协助申请人开展救助申请工作。

北京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时福茂,近期带领致诚公益的律师团队代理了几起当事人早已过了退休年龄的劳动争议信访案件。律师把帮助信访人切实解决问题当作工作目标。

时福茂说,让法院去改一个生效的判决,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女的已经六十五了,男的已经七八十了,不可能再恢复工作岗位了,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协商的办法给他一定补偿,或者恢复名义。通过单位、社保中心和人社部门的努力,给他尽快地落实退休待遇。

《意见》明确,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原则。

《意见》提出,根据信访人和信访案件实际,律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综合运用接谈信访人、评析信访案件、释法析理、情绪疏导、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帮助申请救助等各种方法,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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