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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基金旗下产品发行失败:延募2次仍未达备案条件

2017-08-08 09:55:2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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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国金公告称,旗下国金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金鑫金)截至7月27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满足《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因而不能生效。

牛妹还了解到,国金鑫金已经是今年第三只募集失败的基金——早在4月29日,嘉合睿金定期开放混合公告,由于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暂不生效,由此成为业内首只募集失败的基金;7月12日,大摩安享18个月开放债券也公告募集失败。

延募2次仍未达到备案条件

公开资料显示,国金鑫金自4月28日起开始募集,最初设定的认购截至日为5月23日。但这只基金的发行显然不太顺畅,在5月23日发布公告宣布延迟募集至6月20日。到了6月20日,国金鑫金再次公告,将募集期延迟至7月27日,也就是3个月募集期限的最后一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满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即可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而经过2次延募之后,国金鑫金还是未能达到条件,最终宣布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按照招募说明书,如果募集期限届满还没能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资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此外,在基金募集失败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期间为基金募集支付的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而牛妹进一步发现,虽然国金鑫金今年4月才开始募集,但早在2015年7月21日就已经进行了募集注册,其实是一只超期未募集的“老基金”。

牛妹曾推送的一篇文章:《那个捂了3年才发的老妖基又作妖了,这次连公告都写不来了……》也提到过,截至3月底,年内新成立的100多只基金中,有16只早在2016年前就拿到了批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

今年以来,不少这类超限未募集的“老基金”加入到新基金发行当中,原因可能是去年底监管机构开始收紧了对超期未募集产品的监管,今年初还进一步限制超期未募集产品数量占比超过60%的基金公司,每月只能申报一只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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