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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再战IPO 7400万债务从何而来?

2017-08-07 11:51:56 来源:投资者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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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新增的7400万债务

根据福莱特招股说明书显示,其产品的主要成本由原材料和燃料动力所构成,2014~2016年这两项占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0.8%、80.9%和80.2%。

而在2014~2016年期间,原材料的采购总额分别为18亿元、16亿元和15亿元,加上采购中大概17%的增值税进项税,如此算来,其含税采购总额分别为21亿元、18.9亿元和18.18亿元。

将逐渐减少的采购金额与“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中的相关数据做对比发现,2016年的含税采购总共18.18亿元,而同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7.95亿元,两个数据多出0.23亿元。而这未付现的金额,将会形成相应金额的应付款项增加或者预付款项的减少。

而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显示,2016年福莱特玻璃有应付票据1.7亿元、应付账款6.5亿元,两项合计数8.2亿元,比2015年的7.41亿元增加0.79亿元。这项增加金额相对0.23亿元多了0.55亿元。而2016年预付款项余额有0.33亿元,相比于上年的0.52亿元减少了0.19亿元。

一边是应付款项增加0.78亿元,一边是预付款项减少0.19亿元,一增一减间,相差0.74亿元的经营性债务。而这笔债务却没有相对应的采购金额和现金流与之对应。那么,这笔0.74亿元债务从何而来?

就此,福莱特玻璃相关人士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解释道:“如剔除该部分票据影响,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3.4亿元、2.3亿元和 2.5亿元,而公司剔除以预付形式结算为主的燃料类和碱类材料,存在应付账款账期的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 10.5亿元、8.9亿元和 9.4亿元,两者波动趋势相匹配。”

既然波动趋势相匹配,账面为何有0.74亿元的差额?上述人士称:“公司应付款项余额的波动主要与各期间的采购节奏和应收票据的背书情况有关。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对各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予以终止确认,故相应应付账款余额也仍反映在账面中。”

安全事故引关注

在福莱特的招股说明书中,还披露了两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第一起发生在2014年9月9日,福莱特玻璃发生了一起特种装备一般责任事故,对此嘉兴市秀洲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2014年11月22日,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被处以12万元的罚款。

福莱特如何避免此类事情今后再次发生?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对于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公司均积极帮助员工依法申请工伤保险赔付,最大程度地保证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还进行了相关安全生产制度的安排。福莱特的生产设备主要为玻璃原片生产线、玻璃深加工生产线等,各设备技术成熟,操作安全,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除了安全事故以外,还有一个令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是:在股权结构方面,阮洪良、姜瑾华夫妇分别持有福莱特玻璃24%、18%的股份,阮泽云、赵晓非夫妇分别持有19%、0.27%的股份,四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共计持有福莱特玻璃62.16%的股份。如果公司成功上市,这种家族式持股过于集中的情况下,如何保障投资者利益?

福莱特相关人士对此官样回应称,目前,公司已初步建立起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各项管理制度配套齐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管理效率不断提高,保障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原标题:福莱特再战IPO被“事故”抢镜 7400万债务究竟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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