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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钻空子 数字阅读凸显三大隐忧

2017-05-11 10:23: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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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浅阅读成主流

碎片如何呈现经典

“平时工作繁忙,只能在上下班的地铁上看看手机文章。有时遇上字多的,没法静心品读,干脆就跳过不看了。”一位网友这样描述自己的手机阅读体验。

根据运营知名网络文学平台的阅文集团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26岁以下年轻人是通过移动端进行数字阅读的“主力军”。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阅读方式,是因为“年轻人拼的就是速度”。

专家指出,这种迅速享有、迅速浏览、最后迅速抛弃的碎片式阅读,割裂了人们思考问题的逻辑性和连续性,不容易形成深度的、系统的知识体系,甚至会让人们丧失通读长篇文章的能力。

美国杜克大学一位文学专业的教师在教学研究中发现,部分高校现代西方小说领域的职业研究者甚至都无法通读《追忆似水年华》和《尤利西斯》这种经典;而前不久对西安3所高校的学生阅读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不足三成的学生基本通过纸质书籍完整阅读过四大名著。

一位大三学生在接受采访时说:“越是严肃读物越要选择纸质书,因为阅读纸质书籍容易让人专心。而iPad等电子终端功能过于繁多,很容易在阅读过程中分心,并不适合阅读大部头的经典作品。”

作为互联网时代诞生的一种全新阅读方式,数字阅读所承载的使命和功能不应该发生改变。内容提供方需要思考如何能以碎片化的方式,为读者提供有价值有营养的内容,从而适应互联网的时代节奏。比如把一部长篇小说切分成数个部分,虽然是以“碎片”形式呈现给读者,但最终也能达到有效阅读的目的。目前已有如Kindle、知乎等数字阅读终端,开始将重心放在给人们提供系统性的、有深度的书籍上。

“数字阅读并非完全与碎片化的浅阅读画等号,这种阅读形式同样适合经典内容”,商务印书馆数字出版中心主任孙述学说。未来数字出版除了在提供精品文本上发力之外,还会将阵地转移到音频、视频等增值服务上。

“写作神器”搅浑水

版权保护亟待跟上

今年4月,某网站被查处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侵权小说作品2200余部,并通过广告方式非法获利27万余元。

数字阅读拥有广阔的前景,然而未经允许转载、转载不付费等侵权现象始终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拦路虎”,亟待整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介绍,按照《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未经允许而转载的行为,涉嫌侵犯原创作品作者的复制权、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载而不付费的行为,则涉嫌侵犯原创作品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此外,采用“复制粘贴”、掐头去尾形成的剽窃类作品,也在各大数字阅读平台上泛滥。某热播剧原作经上百名网友对比,发现该作品涉嫌抄袭200多部小说,甚至有些细节直接照搬,一字未改。

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写作软件”发现,只要花几十到几百元,就能买到一款“写作神器”,能从已有的作品中摘抄段落、组合成新的小说。而举证难、胜诉率低的事实,又让原创作者维权之路十分坎坷。

去年9月,掌阅科技、阅文集团等30多家单位成立“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并发布《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自律公约》,指出联盟成员应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尊重网络文学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抵制侵权盗版行为。

国家相关部门也不断出台和完善有关规定,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等,从制度层面为网络作家的合法权利保驾护航。日前,中文在线联合作家周梅森发布了《人民的名义》一书的反盗版声明,并将发现的相关盗版情况向国家版权机关进行举报,对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李俊慧建议:“未来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未经授权网络转载的查处打击力度,尤其是发挥技术手段,快速识别、锁定未经授权的转载发布,及时中断连接或访问,并督促盗版网站、侵权责任人等予以赔偿。同时出版方也需要建立原创内容的保护机制,鼓励网友积极举报侵权剽窃等行为,从而规范数字出版的产业秩序。”(记者 董丝雨 吴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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