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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12”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16-02-05 19:25:00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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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2月5日消息(记者满朝旭)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今天发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调查发现了怎样的问题?

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经查,事发前,瑞海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内共储存危险货物111种,共计11383.79吨,其中数量大的有硝酸铵800吨,氰化钠680.5吨,硝化棉、硝化棉溶液及硝基漆片229.37吨。

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06秒,事故现场发生了第一次大爆炸。距第一次爆炸点约20米处,有多个装有硝酸铵、硝酸钾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集装箱,受到火焰蔓延的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仅3秒后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在这次事故中有24名公安现役消防官兵和75名天津港消防员壮烈牺牲,5名天津港消防人员失踪,对于造成如此之多的消防员牺牲的原因,事故调查组技术组组长杜兰萍做了说明。

第一,企业违规超量存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尤其是严重违规在运抵区内存储硝酸铵,因为硝酸铵是不允许储存的,硝酸铵是直取直运。第二,消防力量到了以后,向现场人员了解情况,现场人员不能提供准确的信息,尤其是没有告知现场存有大量的硝酸铵,造成指挥员不能对火场的现状做出充分的危险预估。第三,客观上讲在爆炸发生前,火灾是呈稳定燃烧状态,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极短的时间间隔内连续发生两次大的爆炸,消防员已经撤离到最初发生火灾的运抵区外围,但是仍然处于爆炸的中心区内,猝不及防。

当时有质疑认为消防员用水灭火加剧危化品爆炸,调查显示,一方面,现场起火的物质是硝化棉,可以用水、雾状水进行扑救,而发生爆炸的物质硝酸铵也是易溶于水的。另一方面,发生爆炸的运抵区内没有存放金属钠等遇水燃烧货物,在运抵区外发现的金属钠货物包装完好。因此,消防员用水灭火导致加剧爆炸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根据测算,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当量,有304幢建筑物受损,其中有不少居民住宅楼就在事发地点四周,为什么这样一个明显不合规的危化品仓库能获批建成?事故调查组管理组组长李万春介绍了调查情况。

在事故调查中发现,规划国土部门帮助瑞海公司非法取得了规划的许可,瑞海公司经过审批的图纸写的是普通货物,但实际设计图纸写的是危险货物,调查发现实际上这里边还是有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也就是说监管部门也好,企业也好,相互串通,贪赃枉法,涉嫌职务犯罪,安评也好,环评也好,都涉及这些问题,比如,安评涉嫌弄虚作假,本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是出具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结论,在消防设计的时候也出现了问题,在企业没有提供任何规划、立项的条件下,出具了消防设计的意见书,另外在验收的时候也没有按照设计的时候规定的内容核查。

瑞海公司就这么违法建设成了,经调查组调查,在瑞海整个违法建设经营过程中,监管更是层层失守,李万春说,这次调查首先就是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天津海关、天津安全监管、天津海事、包括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环保、公安、消防等等,一共市区两级部门大约涉及10个部门,相关监管部门是有监管系统的,我们调查发现,没有一个部门尽职尽责,已经发现“硝酸铵”这个问题,比如说天津市交委、天津港集团、天津海关,包括天津海事部门,都是能够发现有“硝酸铵”的,但是没有人“吱声”,没有人监管这些事儿,所以说所有的这些部门都是有职责的。

瑞海公司,一个只有72人的民营企业,居然能突破这么多部门的监管,人们不禁会问,这是怎么做到的?瑞海到底有什么背景?李万春说,“我们发现瑞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某,是长期在这个行业里工作,非常熟悉这个业务流程,行政审批的程序,有人脉,他就利用这种关系做铺垫,送钱!送卡!出资打高尔夫,请客吃饭这种不正当手段,拉拢主管部门负责人,也就是天津市交委的分管领导和港口处的负责人,而且请求他们提供方便,天津市交委主管负责人竟然就能为瑞海公司先后5次出具了这种批复,帮助其获得危险货物的经营,瑞海公司另外一个实际控制人董某,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但是他父亲原来是天津港公安局的局长,他承认利用其父亲过去的这种关系,在这种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管这方面,也为瑞海公司非法违法经营起了很大的作用。”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故调查组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 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另外,这起事故除了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外,也对局部地区的环境造成了污染,事故调查组环境组组长闫景军介绍了相关情况。

闫景军介绍,通过对瑞海公司仓库里111种危险货物的化学组份进行分析,最后确定,有129种化学物质参与了燃烧、爆炸或者泄漏扩散,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中心区外,目前大气、地表水、土壤都是没有超标影响的,中心区内的土壤、地下水目前看还是有比较严重的污染,下一步一个是中长期的环境影响和损害的评估,还有一些修复的措施,现在都开始做了,再一个天津市政府也启动了,对周边人群,特别是中心区作业人群以及住院人群的健康的各种检测。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教训与问题,调查组建议,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何企业均不得违法违规变更经营资质;进一步理顺港口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监控监管;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大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特殊器材装备配备,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从业行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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