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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少女毁容案”今二审 双方就赔偿金额再出示新证据

2015-11-26 18:13:31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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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合肥11月26日消息(安徽台记者庄媛 张建亚 合肥台记者宋扬)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诉讼又有新进展。今年5月底,面对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原告、被告均不满意,双方各自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半年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天(11月26日)上午二审开庭不公开审理此案。

今天庭审的焦点围绕着“赔偿金”的问题展开。原告周岩参加了二审庭审,虽已进行十多次手术,但记者在现场觉得,她的身体状况仍然不是很好。同时,记者也了解到,被告人家属以被告人陶某坤作案时未成年为由,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并得到法院许可。

2011年9月17号,因矛盾纠纷,合肥少女周岩惨遭同学陶某坤泼洒酒精并引燃,导致女孩严重毁容。经鉴定,周岩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

今年5月10号,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某坤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

今年2月4号,民事赔偿案在蜀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周岩及家人将精神抚慰金提高至150万元,总索赔金额达到467万多元。

5月15号,案件民事赔偿案一审宣判,受害人周岩获赔172万多元。

民事赔偿案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满,均提起上诉。而庭审现场,周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二审法院能依据鉴定机构和医院提出的材料进行判决,还有关于自己教育受到影响也应给予相应赔偿。

周岩说一审是被告先上诉的,说治疗费有医院免费和捐款,认为精神损失费不用陪,被告已经判刑了,所以不赔。而伤残费被告方则认为周岩手术没有终结,对于这一点周岩说医生和法律可以证明他的治疗是终身的,所以周岩觉得如果按照被告的理由,自己治疗一直继续,这笔钱是不是一直得不到。还包括受教育权,周岩认为自己在高一被迫中断学业,有权利继续学业。

在上午休庭的间隙,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告诉记者,被告代理律师质疑周岩存在过度治疗,对此,他表示,周岩在北京医院接受免费治疗约到明年年底,但烧伤部位很多功能都没有恢复,手部握笔都存在困难,不存在过度治疗。

李智贤说,今天上午双方对于各自上诉请求以及对方的答辩进行陈述,原被告双方都有部分新证据。基本是关于费用的问题,主要是项目和项目的价格。李智贤说他们要求二审支持一审的诉讼请求,赔偿金额没有变。对方认为原告从安医附院出院以后的治疗都属于整形,但其实是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李智贤说周岩治疗没有结束,如果不治疗,疤痕增生会导致嘴巴无法张开脖子无法动。现在依然是改善基本功能,还没有到所谓的整容。

而记者同时了解到,在治疗过程中,周岩一直坚持学习文化课知识。同时为了支付医药费,甚至学会了开微店,希望能靠画画考上大学。

周岩说自己之所以学画画是画室老师朋友介绍去的,一切学杂费都免,但花材很贵,治疗费用和画材费都很困难,想找工作,朋友说容貌不重要社会会接纳,但是后来自己发现并不是这样,而她也没办法做体力活,尤其别人看到自己的手都不会用。还得继续治疗,目前最适合的自己是微店,可是一个手术几十万,单凭她一个人挣不到,卖房子也卖不了20万。

而被告代理律师则表示在宣判前不会对案件做任何回应,最后法庭去判。

截止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后续报道我们将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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