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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拉网络IPO:两孙公司曾遭行政处罚

2017-08-04 11:49:15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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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拉网络”)2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书,公司拟于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18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3.20亿元,拟用于全国区域城市网络渠道拓展、博拉E2C大数据云平台(BEP)升级改造和总部基地建设。据了解,博拉网络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000166,股吧)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资料显示,博拉网络主要从事to B(针对企业)业务,是典型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经营范围包括:网络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广告。2014-2016年,博拉网络分别实现营收7721.23万元、11605.15万元、15951.5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157.87万元、3104.96万元、3928.74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博拉网络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5.34%、57. 84%、54.45%,持续下降。其表示,根据公司的盈利模式和成本构成,影响毛利率的主要因素包括人工成本率(营业成本中的人工成本/营业收入)、与项目相关的直接成本比例(对外采购服务成本/项目收入)两方面。

据了解,2014-2016年末,博拉网络员工人数分别为316人、429人、451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820.48万元、3876.21万元、4874.30万元。报告期内,人工成本率分别为 20.14%、18.32%、16.54%。在外购服务费方面,报告期内,博拉网络的直接成本比例分别为 14.51%、23.84%、29.00%,呈逐年上升趋势。

博拉网络还提示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风险。2014-2016年,博拉网络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109.71万元、473.28万 元、2304.30万元,低于同期净利润。对此,博拉网络表示,公司人力成本在成本费用中的占比较高,而公司对外采购的规模不大,故应付账款很低;公司服务的客户履行付款流程有一定的周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随之增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各报告期末,博拉网络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2956.68万元、5497.82万元、6942.54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4.33%、27.52%、29.2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40、2.75、2.56。

此外,博拉网络两孙公司上海博拉、北京耀途曾受到行政处罚。2014年4月,上海博拉聘请个人培训师为员工进行培训,现金支付培训费1.5万元,上海博拉收受个人培训师提供的由第三方开具的金额为 1.5 万元的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2015年10月,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稽查局和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因上述培训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上海博拉分别进行处罚,共计5.24万元。2016年2月,北京耀途因违反税务管理规定,被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罚款300元。

股权结构方面,博拉网络实际控制人为童毅,其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23.65%的股权,实际能够控制57.27%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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