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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重点关注“带病申报” 从严监管将常态化

2016-10-14 11:18:33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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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堵住首发项目“带病申报”,已成为监管部门首发(IPO)审核的一项重点工作。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在“从严监管”的基本原则下,监管部门重点加强核查IPO排队企业的财务问题及法律问题,同时强化会后重大事项监管。

在昨日举行的监管培训会上,监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从严监管”并不意味随意提高IPO审核标准,而是监管广度、深度上更为严格,即监管内容更多和更全、监管更为仔细,监管手段较从前丰富,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质地好的企业,把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挡在IPO大门之外。

重点关注“带病申报”

2016年券商保荐代表人系列培训班(发行专题)第二期培训会昨日在杭州举办。参与培训会的一位华南地区上市券商副总裁向证券时报记者介绍,监管部门人士明确要求,保荐机构严格把关,防止带病申报,并加强风险控制,审慎推荐并持续跟踪IPO企业。

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根据目前项目会后(指发审会)重大事项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监管部门将核查验收工作嵌入日常审核工作中。对于不符合发行条件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瑕疵,仍带病申报,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综合运用“专项问核、现场检查、采取监管措施、移送稽查处理”等手段,严厉打击欺诈发行、包装上市、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当前由于一些在审项目质量不高,已影响审核节奏。据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初步统计,目前已反馈还未上初审会的企业中,有约三成企业风险较大、材料比较粗糙,存在会计问题(坏账计提明显偏低,研发费用资本化,非经常性损益等)等。上述企业的保荐机构不仅有中小券商,还有大型券商,主要原因在于投行未形成有效的项目选择机制。

对此,监管部门人士明确要求,保荐机构应严格把关,防止带病申报。保荐机构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行业规范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对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不能带病申报。

更为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还要求券商“控制风险,完善基础工作”。各保荐机构应强化机构治理,健全内控制度,充分发挥内核、风控部门的作用,督促项目人员做好工作底稿和工作日志,建立相应的复核、内审制度,有效防范欺诈发行风险。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当前多家保荐机构正对照IPO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准则,对在审IPO项目进行自查自纠。一旦发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便主动撤回推荐。

证券时报记者统计,今年前三个季度,发审委共审核了163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152家获得通过,10家被否,1家暂缓表决。今年前三个季度,共有36家IPO排队企业进入终止审查队伍。

监管部门人士透露,上述IPO申请被终止审查的36家企业涉及多个财务问题,具体包括:收入、利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化趋势不一致且披露理由不充分;报告期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大额资金周转、资金往来行为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不完整性;申请文件出现多处业务数据差异和差错,信息披露不一致等。

保荐机构现场环保核查

项目的环保合法合规性一直是监管部门审核的要点之一。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关于环保的信息披露要求及中介机构核查责任,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现场环保核查。

监管部门要求,在业务经营方面,发行人应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当前监管核查主要内容是:核查经营资质是否齐备、有效;是否属于限制发展的行业。

据业内人士介绍,自2014年环保部明确规定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后,发行申请文件不再要求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核查文件及证明文件。但如何进行有效的环保核查,却成为中介机构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一个新的技术难题。

根据相关法规及对发行主体、中介机构信息披露的要求,保荐机构需要就企业环保合规情况进行如下两方面核查并发表意见:一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以及是否受到严重处罚;二是,投资项目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证券时报记者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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