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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扶贫”被严重妖魔化 不会增大新股压力

2016-09-21 11:49:55 来源: 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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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IPO扶贫”不会增大新股压力)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一经发布,即在市场上掀起轩然大波。甚至在刚刚过去的中秋佳节期间,市场人士仍然在围绕着《意见》关于“IPO扶贫”的政策展开争论。

对于这一政策,市场最大的担心是“IPO扶贫”会不会引发新股发行压力的大幅增加。根据复旦大学谢百三教授的说法,目前我国有592个贫困县,一个贫困县产生3个IPO公司,就新增近1800个IPO公司。再加上目前排队的787家,这新股发行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

但谢百三教授的说法是错误的,是严重地将“IPO扶贫”妖魔化了。实际上,如果一个贫困县能产生3家IPO公司的话,那么这个贫困县早就不是贫困县 了。就592个贫困县来说,在目前的存量公司中,3-5个贫困县能产生一家IPO公司那就是很侥幸的事情了。因此,也不会给股市带来太大的新股发行压力。

当然,不少业内人士及投资者关注到了“IPO扶贫”可能引发的制度性套利问题,也即外地公司将注册地迁往贫困县,从而按“IPO扶贫”政策获取上市 优惠政策,也即是“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从而避免目前IPO的排队问题。虽然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政策套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在现实中,这种套利的可能 性很小,尤其是需要有勇气,一些外地公司敢不敢迁入贫困县是一个问题。

根据《意见》,外地公司迁入贫困县进行IPO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其一,是“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 业”。这一条意味着外地公司必须把公司搬过来,实际上,对于一家符合IPO条件的公司来说,IPO排队的时间也无非2年-3年的时间而已。所以这一条对于 这些公司缺少吸引力。而对于不符合IPO条件的公司来说,如果搬到贫困县的话,这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公司很难发展成为符合IPO条件的企业。

第二条就是“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这一条市场比较关注,普 遍认为交“2000万元”的税收就可以了。但事情显然并不如此简单。因为收购一家贫困地区的企业同样是需要成本的。即便是直接注册一家公司,最快上市也要 等到次年,加上上市后三年内不得变更注册地,这四年时间同样需要付出各种成本。如果上市不顺利,成本还会进一步增加。因此,对于外地企业来说,迁入贫困县 需要有勇气。其成本显然不只是2000万元的税收问题,而是数个“2000万元”的问题。更何况这种政策性套利是在众目睽睽的关注之下进行的,监管上的严 厉是可以期待的。因此,最终有多少公司有勇气选择这种迁入的方式,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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