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女教授配资炒股亏4套房 为补仓透支8张信用卡遭罚

2016-01-12 20:20:01 来源:大洋网

评论

佛山禅城区法院一审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刘月(化名)曾经是广东一家知名高校的教授,拥有让人羡慕的职业和收入。不过,因为沉迷于股市,她不但亏掉了自己的四套房产,同时还欠下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亲友近200万元。

为了在股市中“翻身”,从2012年6月到2013年7月,刘月分别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600016)等8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欲用“以卡养卡”的方式筹钱补仓。至2013年年底,刘月透支套现各银行信用卡60余万元。

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昨日通报,近日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其恶意透支的款项为24万元,并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刘月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目前,刘月已提出上诉。

卖房配资 女博士股海“血本无归”

今年51岁的刘月,是一名中文系女博士,2005年后开始在广东某知名高校任教授。至今,在不少网站上仍能查询到她关于专业方面的不少论文。

刘月拥有让人羡慕的职业和收入,曾经在南海拥有四套房产。然而,这一切都在她进入了股票市场后投资失利而发生了改变。

2009年,因为在股票市场投资失利,刘月将自己位于南海俊雅花园和大沥大浩湖购买的两套房产卖掉,并将卖掉的大浩湖房产的全部款项以及俊雅花园房产的其中10万元投入了股票市场。但因为对股票市场没有充分了解,她在股票市场亏得一塌糊涂。

另外,刘月在和基花园还有一套房子,因为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0万元贷款,后来无力偿还便卖掉了。据刘月口供,她的四套房产全部因股市亏掉,但还有一套房产是怎么卖掉的,她并没有提及。

虽然房子全亏了,但刘月并没有因此而对股票市场死心,反而是加大了投资的金额,希望在赚的时候增加收益,弥补此前的亏损。

2012年8月,刘月在深圳的一家配资公司申请配资。根据合同约定,刘月只要投入50万元,配资公司就会将资金增加到200万元,刘月每月付给配资公司3%的利息。如果刘月这笔资金亏损近20万元时,配资公司将强行平仓止损。

不幸的是,刘月投入的这50万元很快打了水漂。以她自己向公安机关交代的话来说,她买的几只股票全都“血本无归”了。

恶意透支 一审被判五年

刘月非常不甘心,为了将此前的损失赚回,刘月通过自己之前申请的广发银行和平安银行(000001)的信用卡透支套现资金,再次申请配资。据其供认,其恶意透支广发银行和平安银行的款项各为10万元。同时,她名下还有另外5张信用卡,透支款项总共超过20万元。

2013年2月,民生银行佛山分行的职员来到刘月的办公室推销办卡业务,并告诉她最高能申请到15万元信用额度。刘月于是萌生出再申请一张民生银行信用卡,来“以卡养卡”。

2013年3月,刘月在拿到民生银行的信用卡后,就找到可以通过POS机套现的人,分两次套现99900元以及50050元,而商家收取了她本金的1.2%作为手续费。之后,她就开始每个月还最低还款额到这张信用卡里,然后又用相同的方法将还的钱再套现出来。

就这样,刘月一方面通过透支套现来还此前的欠款,另一方面继续将钱投入股票市场补仓。直到2013年6月,股票市场暴跌,刘月一下子损失了40余万元,这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3年10月,刘月所持有的8张信用卡均已透支信用额度。此时,刘月还欠小额贷款公司及亲友近200万元,他们都一齐向刘月讨债。刘月自知自己无法偿还,索性明确告知银行无法还清。

2014年9月,刘月因恶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刑拘。在讯问中,刘月表示十分懊悔,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禅城法院判决刘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约24万元(部分透支款项未认定为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刘月认为法院判决量刑过重,目前已向法院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