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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整改倒计时:大标清算提速 打概念“擦边球”

2018-01-08 08:31:08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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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傍晚,赵伟走出深圳市民中心,结束了一天工作,他代表自己的公司刚参加完一个由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的P2P网贷合规整改研讨会,当天会议上深圳市金融办、深圳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听取了深圳十几个平台的整改进展。

很多年以后赵伟依然会记得这个跨年的冬天,他感觉自己要重新找工作了。事实上,对于包括他在内的很多互金人士,都深切地感受到去年全年监管的高压。

一石掀起千层浪的是:2017年12月中旬网贷整治办下发的一纸文书,简称57号文,原文件全名“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具体为要求各地最迟应当于2018年6月末之前完成整改验收以及后续备案登记工作;对于在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通往备案的路途上可能布满“荆棘”,留给他们的时间也不多。“大额标的存量资产的清算、资产转型、信息披露”等或会给平台带来优质资产获取的困难、成本的增加,贷款余额的控制,这些都需要他们逐一去解决。现在,对于他们而言,最大难题莫过于大标(大额标的)处理,像催促借款人提前还款、摸索违规资产剥离处置等已提上议程。而那些“8.24”后成立的新平台或许更不知所措,对于新平台的界定依然模糊,其或会打着合规概念擦边球,声称自己是在8.24之前上线开展业务的。

就在这样一个冬天,有人沉着应变、有人挣扎求存……等待他们的是什么?5个月后谜底揭晓。

大标清算加快

去年6月份,深圳开始进驻平台检查。“这周的数据是怎么样的,整改的进度如何?”赵伟回忆,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每周都要去深圳金融办报数据。去年3月,北京监管部门向各网贷平台下发了一份名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下称《整改要求》)的文件,共计148条。《整改要求》发布后,全国各地都在陆续跟进,深圳的检查也是依照这个“148条”进行的。

广州乃至广东的监管也在行动。从2016年年底开始,广东省金融办、省银监局创新处、省工商局、省公安局的相关部门成立了一个联合检查小组对直属四家企业进行检查。

检查主要从这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是现金流,广东银监局开发了一个模型,能快速检测出平台是否存在虚假标的、违约、自融等问题,除此之外还有资产、利率、投资者情况、系统情况,是否有银行存管,公司治理、从业人员等等。“全部都要查,部分问题比较多的平台驻场了几个月。检查完后监管会给到平台一个反馈意见,后面需要平台每个月都提供一个合规的进展汇报。”一位在上述四家直属企业其中一个平台工作的副总对本报表示。

对于平台而言,整改最大的难题是对大额标的存量资产的处理。赵伟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原来按照监管的要求只要新标停发,旧的大标按照正常的到期流转完成即可,后来监管要求必须提前做好清算。“当时我们也跟相关的部门沟通一下子发小标的话,由于资产不同不可能马上能找到很小的标顶上,所以沟通得出的结论就是把标的的额度都缩小,目前最大的标的在600万左右,更大的标的都自然流转完成,还没有流转完成的就是这种百万级别的标。”赵伟说。

2016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几乎宣判了大标的“死刑”。标的涉及金额比较大,对于平台来说有一定的压力,深圳某P2P平台的首席运营官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他们的做法是让大标借款人提前还款,他们从前年8月24日之后已经没有发特别大的标的,并且陆续跟大标的借款人沟通要求提前还款,计划今年3月底前把所有的大标都清算完成。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广东金融办直属检查平台的副总也存在同样的困惑。“我们平台上有一些大标的是两三年期,可能到今年四月份还没办法结束,我们有一个平行的公司,想做一个资产剥离,因为条例里面有提到可以处置和剥离,这个需要跟监管进一步沟通,目前还没有定论。”上述副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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