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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案件进展要依法及时告知律师

2016-03-10 10:40:51 来源:光明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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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孙满桃)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据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郭锋介绍,依托最高法院诉讼服务网建立的律师服务平台,已经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服务。

另外,《规定》中还强调,“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调解和解、裁判文书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律师”。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均对律师诉讼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律师在诉讼活动中担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双重使命,对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实质上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那么,如果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到了妨害,律师如何进行维权和救济?

郭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该《规定》第十条是关于“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的规定。关于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首先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律师投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律师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可以根据法院公开的联系方式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其次,人民法院对投诉要及时调查,依法处理,情况属实的,应当依法纠正并书面答复投诉律师,同时将处理情况通报投诉律师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所属律师协会。

郭锋还强调说,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就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提出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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