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厦大教授发表公开信 质疑学校博士招生及开课制度

2016-02-25 18:40:46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央广网厦门2月25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王诺的一封公开信引发了大家的关注。王诺在公开信中表达了对校方博士生招生政策及开课制度的不满,并表示,因为不符合这些条件,自己被学校停止了博士生的招生资格,但自己并不屈服,也不会向他认为的错误低头。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规定,让这位老师将“矛头”指向了自己从事教学的学校呢?

王诺是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3号晚上,王诺在微博上发表公开信,首先表达了对学校“博导不交钱就不能招收博士生”的不满。他指出,厦门大学研究生院要求所有博导必须提交一大笔研究经费供博士生使用,否则就不许招生,这样的规定不尽合理。据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刘鑫(化名)介绍,该校从2014年开始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进行改革,规定博士生导师必须按期足额缴纳导师配套经费,才具备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缴纳标准按照不同学科类别,每名博士生2.9万到7.7万元不等。这样的政策初衷是对博士生进行资助,学生们确实也享受到了实惠。

“以前博士生奖学金分等级,少的可能1200,多的1800,或者多一些,分等级,奖学金有落差。新政策以后,可能导师要给学校交钱,要交钱以后,每个学生补贴均等化了,数额多了,每个月给我们的补贴2500,相对来说,对学生来说福利多了,没有太多的生活上的顾虑。”刘鑫说。

但在王诺看来,让博士生导师交钱的政策,放在理工科和部分社科类学科的课题上有其合理性,但多数人文学科博导的研究完全无需博士生协助,这样的规定不符合实际的。吉林大学文学院院长兼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徐正考认为,用经费来决定博士生导师是否招生,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他表示,人文学科比较特殊,有时候做出好科研成果来,并不需要花什么钱,跟理工科不一样,理工科需要实验设备,需要耗材,甚至还要雇人手。人文学科也可以集体公关,但是更多的是个人研究行为,在图书馆查资料,在网上查资料,这样基本上就可以买足很多人的科研需求,在指导学生问题上,人文学科的学生也不需要很多经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用经费来决定博士生导师是否招生这种做法是不合适,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厦大这种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在高校中比较普遍,这对人文学科研究者来说有一定压力。

储朝晖表示,学校招生的过程当中,都涉及到经费怎么管理的问题。原来是学校给经费,后来是谁招生谁给经费,实际上导师要靠自己去争项目,争到钱以后才能招生。在整个的高校文科可能都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文科要申请经费是比较难,而且要争取到能够保障一个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开支,相对于工科和理科来说都要难得多。

储朝晖认为,将缴纳科研经费和招生资格相挂钩,不利于高校科研水平的提高。

他表示,可能有些人能筹到钱,但是他没有专业水平,但是他也能招学生。有些人他在专业上很好,或者他主观上不愿意去筹那个钱,或者有些专业本身筹不到钱,即便这个人有学问,他也没有条件去招生,这样下去,这个大学肯定是水平越来越低,研究机构也是这样。

王诺在公开信中表达不满的还有“博士课程选课人数少于5人就不能开课”的规定。他认为,人文学院很多专业每年只能招一两个博士生,每个年级的同专业所有博士生都选课也难以达到五人,如果为了满足开课条件,吸引其他专业博士生和硕士生甚至本科生来选课,会导致博士课程的专深和创造性程度大大降低。在厦门大学教务处2月19号的通知中,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有5门校选课被取消,理由均是选课人数不足。储朝晖表示,将选课人数作为开课条件是高校的通行做法,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另一方面也有成本方面的考虑。

储朝晖表示,规定和经费相关,假如开课有更多的人选,那经济成本就相对低了。经费上,开支上都在这里面。

要想解决这些矛盾,储朝晖认为,高校在制定政策时应该考虑不同学科的实际情况,并适当地提高导师的自主权。他表示,在事实当中,现有的体制里面,管理主体实际上不是导师,研究生院在这里是“老板”,实际上导师成了一个“打工者”,导师不管是文科,还是理科,都先把钱交上来,交给研究生院,才能让你招生,这是一个问题。所以这就引发了现在研究生招生和管理体制当中始终存在的矛盾。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