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因土地问题遭市民起诉 陕西华阴市政府不应诉不出庭

2016-02-18 08:30:00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央广网渭南2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两年来,陕西省渭南中院审理了200多起民告官案件,唯有一个政府被告既不应诉也不出庭。”说这话的是渭南中院的行政庭副庭长,而这唯一一个既不应诉也不出庭的政府就是华阴市政府。2015年6月,华阴市70岁市民李女士一纸诉状将华阴市政府的土地权属登记机关告上了渭南中院,因其擅自将自己的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在了李某名下,违反程序,没有尽到审查责任和义务。渭南中院立案后,在6月底向华阴市政府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及相关诉讼材料,但在规定的15日内,甚至直到开庭的半年时间里,华阴市政府一直未提交相关应诉材料和答辩状,更是缺席最后的庭审。渭南中院依法判决华阴市政府败诉。

纵横点评:

案子发生在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开始施行的第二个月。该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在此事件中,面对法院的一再告知,华阴市政府却化身一只鸵鸟,把头埋进沙子里。是自知理亏,羞于出庭,还是丢不掉骄傲惯了的衙门做派,不屑于出庭?

在法治社会,行政诉讼活动将是常态,行政机关当了被告也不会被视为丢人。何况,民告官,总好过老百姓当街拦轿喊冤。老百姓都信法不信访了,政府机关反倒扭扭捏捏,躲躲闪闪,不敢或不屑于出庭应诉,这既不尊重愿意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老百姓,也是缺少对行政诉讼法最起码的敬畏。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