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2016-02-01 06:00:01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央广网贵阳1月31日消息(记者王珩 陈屹 贵阳台杜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月31日上午在贵阳胜利闭幕。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陈敏尔主持闭幕会。大会执行主席孙志刚、王富玉、谌贻琴、宋璇涛、龙超云、张群山、禄智明、傅传耀、袁周、周忠良、李岷、刘一民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532名代表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任命丁治学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福成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侯正茂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姚亚非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清醒,研判形势精准深刻,描绘蓝图催人奋进,部署工作措施有力,充满了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担当,是一个适应新常态、贯彻新理念、谋求新跨越,彰显决心、提振信心、凝聚人心的好报告,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合贵州发展需要和人民意愿。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2015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重要目标任务和2016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决议指出,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如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努力建设一个经济发展更加繁荣、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就业收入更加稳定、民生保障更加牢靠、社会秩序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新贵州。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贵州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贵州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贵州省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贵州省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省本级预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