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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超售机票致40多名旅客滞留机场

2016-01-23 15:30:05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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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东航超额出售机票导致40多名旅客滞留机场,200元赔偿款乘客不答应。《天天315》聚焦本周消费投诉热点。

央广网北京1月2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1月21日9:00,从上海浦东T1飞往北京首都机场T2的东方航空MU564,超额出售50多张机票,致使40多人滞留机场无法登机。航空值班经理称前一天晚上临时调配飞机,不知道座位不相同,也无法联系到顾客,值班经理让旅客签署放弃追诉声明,赔偿200元人民币,多数乘客拒绝签署,要求事后维权追溯。

针对这一案例,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作出了分析。

潘圆:我觉得这是航空公司的一个很明显的过失,它自己也认同赔偿,只不过它提出的200元是大家不能接受的,这还是一个赔偿的标准和尺度的问题。超卖是航空公司的一个惯例或者说是内部的规则,因为确实有一部分乘客买了票却没能乘机,航空公司为了避免自己受到更大的损失,所以它会超卖一部分,但是这次超卖的额度差这么多,明显它在处理的时候是失当的。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是航空公司的过失问题,跟乘客没有关系。问题在于,既然航空公司对于超卖是一个不成文的做法,那么你超卖多少能不能有个信息公开。在没有明确约定,又没有备选方案的情况下,然后就这样做了,而且造成乘客滞留机场,却只有200元赔偿,我觉得乘客不答应是有理由的。

至于超售是不是国际惯例,我们不下定论,但是国外航空公司也有很多这种做法,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预期违约。例如通过计算在一定的时间,航线总有百分之几的误机或者改签,为了少受损失,航空公司多卖3%-5%,如果这些人都去了,那它肯定有3、4是百分之百的违约,这叫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在国外处理的非常好,在超售以后,他会喊谁谁谁不能登机了,换成下班你愿不愿意,或者有赔偿、升舱等很多方式来补偿。所以有的航空公司讲到国际惯例,它只是引用了一半。国外的做法也是为了自己利益,但是人家怎么处理的你应该学习。

经济之声:现在这些消费者应该怎么做?向某法院起诉吗?

邱宝昌:我认为这些消费者应该依法和理性的处理,比如可以向民航主管部门、向航空公司去投诉,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未必不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一定理性维权,不要采取对自己不利,又对他人有影响的做法。

经济之声:现在在维权当中,大家对机闹也有一些比较理性的看待,比如对“机闹”有明确的界定,有一些惩处。

邱宝昌:经营者不应该简单的认为是机闹等等,因为这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航空公司有些尺度没掌握好,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当然,严重干扰他人生活、工作的,像“医闹”之类,进行法律的归置是应该的。但是从另一方面,你提供的服务遵守了法律法规是一个很大的前提,不要只考虑到人家为什么不登机,当然可能有超过法律尺度的情况或者有它诉求过高的问题,但是你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是不是达到了标准是一个前提。

经济之声:关于这个“闹”,本周四我们栏目做了一个关于MINI COOPER汽车室内空气有一些怪臭的节目,其实十月份我们就做过,然后前天又做了一次,应该说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投诉的车主越来越多。大家反映那一批出现问题的车一直在卖,影响挺大。这里面有一个消费者提到,有一些消费者就敢于到4S店去闹,闹的很凶,然后4S店没办法就给他解决了,有些消费者心平气和跟4S店的人士协商,人家不搭理你。可大多数消费者都磨不开面子,也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去“闹”,结果拖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所以消费者也非常无奈。

潘圆:确实是这样,很多时候你跟它讲理讲法它就是不理你,因为实际上它也算准了,因为特别是这种民事纠纷的最终解决渠道,无外乎走法律的途径,但是走法律途径的成本很高,包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这些公司往往是有恃无恐,因为它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它很多时候就跟你耗,它知道耗到最后你自己就没那么大劲了,因为你耗不起。如果有消费者豁出去了,可能把这个事情大闹一场,影响它的正常经营秩序,它一看自己的信誉等等受到了影响,他反而有可能会退让。我觉得对于这种特殊的现象,双方应该有一个理性的态度,对于消费者来讲,闹也是有尺度的,如果你维权的过程太过激烈,你有可能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最后你不但不可能正常维权,反而自己触犯了法律。同样对经营者也是一个道理,怎么能客观的解决问题才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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