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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中国留美学生侵凌同学获刑6到13年 刑满递解出境

2016-01-09 19:05:00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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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月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青少年暴力事件,以及相关的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国很多地方和校园里很常见。不过,这两天在美国,当一群来自中国的狂妄留学生,干出了欺凌同学的勾当后,获得的刑罚却让他们彻底傻眼了。

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3月。当时,在美国加州读高中的2名中国女留学生,因为男女“争风吃醋”的琐事,遭到了同为中国留学生的10多名学生虐待,虐待的内容包括用烟头烫伤身体、强迫吃沙子、剃掉头发等等,整个过程长达7个小时。随后,受害者刘某在当地报警,经过警方调查之后,此案提起公诉。

本月5号,三名被告已和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他们将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三人服刑期满之后将被驱逐出美国。在美国刑事判罚中,辩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和公诉人达成协定,等于是控辩双方各退了一步。

中央电视台驻美国记者肖贺佳介绍,就拿本次案件三名被告表示放弃上诉的权利,检方同时也是作为交换撤销了起诉当中的折磨罪,也是最重的那项罪名。在加州这项罪名可以判25年到终生监禁。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一个细节值得关注。被告人的律师邓洪向媒体表示,翟芸瑶和张鑫磊被捕后第一次出庭时两人完全懵掉了,他们没有想到自己竟然闯了一个美国法律有可能判决为“终身监禁”的大祸。此案第一次正式开庭审理的时候法院起诉书显示,他们共受到6项绑架指控、2项折磨虐待指控和4项人身侵害指控,累计12项罪名,其中6项是重罪。

中央电视台驻美国记者高琦介绍说,另外三名未成年人被告人被安排在该法院,也就是波莫纳高等法院的四楼法庭审理。当天出庭的只有其中一名周姓的17岁留学生,检辩双方攻防的重点是围绕在是否将涉案的三人由未成年转为成年。

根据报道,此案共有12名华人留学生被确认涉案,最小的14岁,最大的21岁。其中6人在押,4人逃回中国,另外两人是受害者。如今,已经确定刑期的是此案中的三名过了18岁的成年学生,还有三名未成年人,依然在等待最后的判罚。

在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涉及该类案件的量刑上,中国和美国有哪些不同?美国联邦法院出庭律师张军介绍,中国跟美国的文化、刑事起诉的程序和文化多少是有些不一样。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方面更多的会认为是一个校园内部的事情,同学之间发生了不愉快,打个架、吵个嘴等等,这个也许应该受到严肃的处分,但是不至于上升到无期徒刑的判决。在美国这个当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自己的同学进行数个小时长时间的凌辱、打、烫等等,这个在美国的社区尤其是在美国的司法界,包括像检察官和警方对这个事情非常反感。最终虽然达成了协议,在整个辩诉交易的过程当中,检察官始终坚持了自己的立场。检察官虽然放弃了对酷刑罪最终的要求,但事实上严重的身体伤害、攻击等等这些罪行还足以让他们最高刑期其中一个人达到了10多年,最轻的也要达到好几年。由于他们都是外国学生,刑满的那一天,也就是他们被递解出境的那一天。依照目前美国的司法规定和司法程序,这些人以后再以任何的非移民签证的形式,或者是移民签证的形式返回美国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

检方这次这样严肃的处分,张军认为第一确实他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第二,在美国有很多小留学生,他们之间内部的犯罪越来越多,要让这些留学生的朋友能够了解到,你做的这些事情也许在自己的文化里面是可以接受的,或者说惩罚不那么严重,但是到了美国这样一个体系里面,有可能变成一个非常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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