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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视回应"非诚勿扰名称被判停用":甚感意外

2016-01-09 15:2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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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京1月9日电 中国知名电视交友节目《非诚勿扰》主持人孟非9日上午在病房发微博调侃:“既然深圳市中院说‘非诚勿扰’这个名字归温州人金阿欢金老板,江苏台不许用了,那我正好住院去了……病房有电视,看看今晚《非诚勿扰》播不播?”

2015年12月11日,据深圳市中院二审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注册商标行为,其所属江苏卫视频道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在沉默近一个月后,至今年1月8日周末的晚间,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发表声明:对判决结果“甚感意外”。

声明称,在尊重法律、保持理性的前提下,该台已于近日通过司法途径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并获其立案审查。

声明称,江苏广电总台及旗下卫视频道一贯尊重知识产权,一贯尊重法律。《非诚勿扰》节目开播之初即获得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在电视节目上使用“非诚勿扰”商标,并向其支付了许可费。

商标侵权纷争源于2010年。

由于该档栏目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在世界华人圈中收视率高、影响力大。因此,这场跨时数年的官司也引发众多关注。

2009年2月16日,浙江温州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

2010年9月7日,金阿欢获得了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并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一家婚姻介绍所。

就在金阿欢获“非诚勿扰”商标的同年,江苏卫视的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开播时间为2010年的1月15日。

2013年,金阿欢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了法庭,称对方侵犯其商标。

虽然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金阿欢起诉,但金阿欢再诉。

2015年12月,深圳市中院二审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败诉,并被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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