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浙江兰溪启示录:农民不能先失地后上楼

2015-11-17 07:30:01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央广网北京11月17日消息(记者娄书铭)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排岭村村民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按照居民的说法,因为安置房质量太差,没人管,所以办不下来房产证。

居民:你看,这里一块,那里一块,一下雨,水就渗到房子里来,墙都泡了,那么我肯定是找造房子的人,但是现在让我找村委会去修,想不通。

而浙江兰溪新闻传媒中心副主任王莹回应,是因为前后施工方打官司手续不全,加上居民擅自敲掉了承重墙,才办不下来房产证。

王莹:因为工程建筑公司打官司,导致资料不齐,村里就通过第三方认证方式来过房产验收,结果第三方公司发现,很多老百姓把承重墙敲掉了,因此它需要老百姓整改到位,鉴定合格,才可以办房产证,土地证的手续都是有的,房产证办好,就可以办土地证。

原兰江街道排岭村村委会,本来应在双方间调解,但是由于征地拆迁补偿的问题,丧失了老百姓对其的信任,因此,安置房无证的问题悬而未决。

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国平认为,发生在浙江兰溪的问题,是我国城镇化过快发展后遗症的小缩影。

李国平:城镇化发展的速度不能过快,农民进城不是撵到楼上。近十年,我国“土地城镇化”可能比“人口城镇化”至少快一倍,也就是说,土地利用效率比较低,这特别不适合中国国情。

城镇化率待提高 先失地后上楼绝不利于民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平均水平。

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会帮助农民提高收入,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因此预计到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45%左右,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

但是,李国平认为,只有改变农民先失地后上楼的局面,建立均衡的补偿机制,才可能避免土地作为农民的第一资产,在城镇化发展中遭遇的尴尬。

李国平:如果土地增值可以反馈给农民,他还可以经营。或者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城镇化中,土地租金收入也可以持续反馈给农民。

城镇化定义可翻个 逆向发展也是好选择

原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定寰提议,换个角度来推动城镇化发展,或许也可以解决这个尴尬。

胡定寰:城镇化最开始,应当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也就是反过来改善农村地区的住所、交通、医疗和商业等条件,把传统的村子变成有城市功能的“村”,这个可以参照欧洲的做法,而且政府应尽可能少的投入,由社会资本或者像马云这些有资本的人,做些好的事情。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产业部副研究员马庆斌说,对于当前高歌猛进的城镇化发展,后期保障机制更重要。

马庆斌:比如,征地过程中,能不能用一些收益,建立一个合理、多远的保障机制,就业、失业、医疗等等,都需要几个体系构建起来,主要还是加快农村改革问题的进程,哪些地需要征用,哪些地需要招拍挂、市场化过程,尤其是对农民的宅基地、耕地、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办证的问题,给他一个法律武器。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