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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立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延伸到乡镇(街道)

2015-09-11 10:03:17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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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民政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今后,我国将建立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将储备体系延伸到乡镇(街道)。

目前,我国实行“中央-省-市-县”四级救灾储备体系。按照“灾害发生12小时,初步救助群众基本生活”的原则,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等地共设有19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市县,也都设有本级储备库。新印发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该体系将延伸至乡镇街道一级,建立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北京师范大学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副教授徐伟:一旦有大灾发生,以前四级储备,相对来说从比较远的地方调配物资。五级储备、到乡镇这一级,对于比较小的灾,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救灾物资。从时间上可以做到快速反应。

重大自然灾害一旦中断道路,救援物资很难第一时间送抵,灾民自救至关重要。北京曾发布包括“手摇充电电筒、救生哨”在内的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此次《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救灾储备机制,推广家庭储备:

徐伟:家庭储备和国家储备相结合,家庭层面储备日常必要、保证2到3天的食品、水、基本药品、收音机之类的,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自救互救配合中央救灾。我们一直在提倡的,救灾要上下结合,发挥地方的能力和特色。

在保障救灾物资质量安全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划分了各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负责规范物资采购流程;食药监部门负责灾区食品、桶装水、药品等的质量检验。

国家物资储备局中级经济师王妍:救灾不仅是多部门的事情,也有社会力量参与。必须出标准化规则,来规范包括物资质量、甚至将来出一些问题的处理流程。否则,很难保证管理水平。

原标题:中国将建立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延伸到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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