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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监察部: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违纪发福利

2015-08-05 10:58:17 来源: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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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发布通报,2015年1月至6月,全国共有11350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达2446人,查处的人数在所有违纪类型中位列第一。

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为什么还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违纪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呢?

1 花样翻新皆为“利”来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地,公款购买的月饼、粽子等节礼越来越“烫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越来越“惹眼”,公款出国(境)旅游更是难上加难。众目睽睽之下,如何既不让人抓住把柄,又能相对安全地谋取私利呢?一些单位和部门就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上动起了歪脑筋。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通报的案件来看,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套上了新“马甲”和“隐身衣”:既有所谓奖金、慰问金、加班补助费、劳务费、劳保费、交通费、修车费,又有所谓误餐费、购书费、洗衣费、服装费、伙食补贴、年终奖等等,发放的理由与名目林林总总,花样百出。为了给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穿上美丽的“嫁衣”,一些部门真是煞费苦心。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除此之外,发放的津补贴都属于滥发。为达到滥发钱物的目的,一些部门费尽心机创设新名目、发明“新招式”,各式各样的补贴、津贴“创意”十足——台风来了也有钱拿。2014年1月,浙江省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2013年7月至8月抗高温加班和2013年10月抗击台风“菲特”的名义,给31名职工发放所谓的“加班费”18.6万元。

买水果、买衣服、买烟酒……一些单位负责人觉得直接发放现金、购物卡、购物券不够“含蓄”,于是就“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以发放实物的方式为员工谋福利。2014年1月,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乔庄村因公款斥资23万元为工作人员购买工作服被北京市纪委通报。

还有的单位自以为高明,和监管部门玩起了“障眼法”,打起了“游击战”。2013年初,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先后两次将22.45万元资金转账至某公司,由该公司开具虚假会务费发票扣除税金后将20.4万元以现金形式返还。此后,该单位以节日慰问和福利的名义,分3次发放给机关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共计20万元。

更有甚者,在利益的驱使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眼睛盯上了项目建设资金、国家各类补贴资金,以集体的名义从中给单位职工谋取私利。2014年1月27日,云南省华宁县残联以春节慰问的名义,用残疾人陶艺培训经费1.14万元,购买购物卡43张,其中分发给单位职工16张。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严重的事总以轻微的事为开端,忽视小缺点终会酿成大祸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看似小问题,却极易产生浪费公帑、寻租分肥、侵吞国家资产等不法行为,成为贪腐发酵的温床。

原标题:中纪委机关报: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违纪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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