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宝钢副总赵昆被撤职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图)

2015-08-05 10:37:1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评论

\

赵昆资料图

宝钢集团网站近日发布消息,根据国资委纪委《关于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国资纪委[2015]44号)、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关于给予赵昆撤职处分的决定》([2015]国资监决字第7号),鉴于赵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违纪费用;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职处分,撤销其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

在今年中央首轮巡视中,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宝钢集团展开巡视。巡视开始后不久,宝钢集团副总经理崔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今年6月,中央巡视组在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宝钢集团少数领导人员以“钢”谋私,聚敛钱财;部分领导人员亲属子女围绕宝钢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恶劣;少数领导人员不收敛、不收手,公款打高尔夫球、抽高档雪茄,在高档酒店、会所高消费,超标准宴请;多家下属公司用公款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变换手法公款消费等;部分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超标等。

原标题: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撤职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