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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方:目前无法回应所谓释永信通奸笔录

2015-08-02 07:56:24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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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对少林寺的关注俨然已被连日的“方丈负面消息”所取代 /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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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正义”昨日曝光的“完整版讯问笔录”

晨报记者 杨育才

昨天中午,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率领80余人,如期赶赴泰国,参加“少林文化丝路行”文化交流活动。留在他身后的,是网络上广为传阅的14页公安笔录。笔录中,女子刘某自称与释永信通奸,释永信则称被刘某敲诈。

前天下午和昨天凌晨,举报人“释正义”分两次将上述14页公安笔录复印件发送给新闻晨报记者。“释正义”还表示,鉴于配合日后相关部门调查,一些更敏感证据还没有完整曝出。

昨天下午,晨报记者就笔录内容向郑州警方求证,但对方表示目前还无法回应。

笔录:发生关系一二十次

前天下午,“释正义”发给新闻晨报记者的“释永信通奸最新证据”中,包括两份共7页的“公安笔录”复印件,其中1页是2004年5月29日释永信接受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询问笔录”;剩下6页是同年6月2日上午对刘某的“讯问笔录”。

在释永信的“询问笔录”中,释永信称“刘某敲诈自己”。释永信称,2000年或2001年,他经弟子介绍认识了女子刘某,“刘某给了少林寺3万元或5万元的捐款,要求在深圳开办少林寺深圳办事处,我就授给刘某在深圳办理与少林寺有关的推广佛教文化(主要是开光佛像)的权利”。但“询问笔录”仅有1页,明显不完整,既没有释永信签名,也没有清晰手印,而且其中并未涉及通奸的内容。

刘某的“讯问笔录”则非常完整。刘某在笔录中称,自己在2000年和释永信谈过与佛像模具相关的事宜,随后两人在郑州裕达国贸酒店发生第一次性关系。此后的4年中,两人又先后在香港、深圳、郑州和登封等地发生过“一二十次”性关系,其中一次导致她怀孕,“两个月时做掉了”。

刘某还称,因为释永信曾承诺帮她解决佛像的事情,但一直拖着不办。她担心释永信不认账,还保留过释永信的一条裤子和带有精液的安全套,并交给深圳某医院的王某保存。

昨天凌晨1点47分,“释正义”再次向晨报记者传来一份“通奸证据完整版”,同样是刘某的“讯问笔录”,时间是2004年6月2日下午。笔录内容和上午讯问内容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些细节。比如刘某讲述了其第一次与释永信发生关系时,“他坐在我床上,摸着我的衣服,问我啥布料……他把自己的袜子脱掉,外衣脱掉(和尚服)……爬到我身上,在我身上开始动……”。

刘某还表示,释永信曾答应把空相寺建达摩陵捐款余下的400万元给她,自己还有录音。她还称释永信身边的人曾打电话威胁要让她“死得很舒服”。

和释永信的“讯问笔录”不同,刘某的两份笔录上,每一页都有她的签名和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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