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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落实人才激励政策 开展养医结合服务

2016-08-15 17:01:34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一是明确详细发展目标。到2017 年,各县(市、区)100 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均应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或医院;各县(市、区)至少有一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养医结合服务;所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均应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实现农村社区健康医疗与居家养老服务同覆盖。到2020年,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拥有一所具备二级综合医疗资质老年疾病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都要开展养医结合服务。

二是加强财政扶持力度。对医疗机构申请开办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现行的扶持政策。社会力量兴建的老龄型医疗机构,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

三是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对入住养医结合的服务机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老年人,经评估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和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享受相应的补贴和购买服务。

四是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开展养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其养老护理人员可享受与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同等的技能等级津贴、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补贴,符合条件的纳入入职奖补范围;其正式工作人员在取得各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如果符合该单位岗位设置条件的,均可享受对应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