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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推动园区项目建设 助力经济发展

2016-08-09 14:26:14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近年来,清远市紧紧围绕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三大抓手”,积极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加快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使园区成为区域经济重要发展载体。

一是推动园区项目建设,有效推动项目效益产出。

借助广清一体化和对口帮扶的契机,重点瞄准广州和珠三角,推进一批意向投资我市企业项目落户。2015年园区平台共完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23.44亿元,完成任务目标的145%;园区平台实现工业增加值由2012年的50.6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19.68亿元,三年年均增长约33%;税收由2012年的9.7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12亿元,年均增长23%;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从2012年的15.18%增加到2015年的28.84%。2016年以来,4个省级产业转移园新引进签约项目15个,计划投资81.15亿元;新开工项目7个,投资额12.06亿;1-4月,园区平台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6亿元,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30.4亿元,同比增长13%,实现税收6.4亿元,同比增长23.1%。截至一季度,全市产业园区共签约项目(含意向)523个,投资额1370.24亿元,在建项目172个,投资额423.62亿元,已建成项目309个,投资额446.06亿元。

二是强化合作共建,加快广清产业园建设。

目前广清产业园已完成6000亩土地平整,路网建成8公里,在建12.2公里,“三纵三横”的路网格局已基本形成,其它配套建设项目也已同步展开。与欧派南方基地、白云电器、立邦涂料等61个项目签订入园协议,计划总投资334亿元,预计达产后年产值1061亿元、年税收43亿元。园区正在洽谈的项目还有40多个。已逐步启动广清产业园佛冈拓展区的开发建设,总规、控规和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完成,拓展区将以产城融合为开发目标,将佛冈集聚区打造为广州科学城的升级版。

三是突破发展瓶颈,整合资源优促进抱团发展。

紧跟省产业转移政策调整,将符合国家开发区目录的高新区19.94平方公里范围纳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范围。依托现有的四大省级园区,将各产业集聚区纳入享受省产业转移园政策范围,目前6个产业集聚区(燕湖新区集聚区、佛冈集聚区、连州集聚区、清新太平集聚区、英德英红园集聚区和华侨园集聚区)已获得省认可纳入。充分发挥清远高新区品牌效应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聚效应,进一步将国家高新区的相关政策、品牌效应、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资源辐射到其它园区。引导连阳地区加强园区合作共建和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出台连阳地区招商引资合作方案,逐步改变北部地区园区发展缓慢的局面。

四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省政策资金支持,2014年以来,已累计获省扩能增效资金8.4亿元,其中,成功申报为产业集聚区的民族工业园获得省3亿元启动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开发资金110.61亿元,园区路网、供水、供电、通讯、教育、卫生、商贸等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五是坚持集约高效用地理念,实现园区绿色集约发展。

推进省级产业园区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出台《清远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第一批)》、《全市各工业园区产业禁止准入目录清单》等,进一步规范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提高产业园区集聚度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集约高效用地理念,对园内投资的企业在土地利用和项目准入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广清产业园要求项目准入投资强度达到330万/亩,税收33万元/亩,产值1000万元/亩。加快土地和项目的直接对接,对各县(市、区)土地利用进行摸查,已发现闲置低效用地40宗,面积8972亩。利用闲置地块,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已成功引进白云电器、怡宝纯净水等多个项目,共盘活闲置用地2000多亩。

六是创新政策机制,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相继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扶持工业企业稳增长等政策措施,强化在金融信贷、财税扶持、用地保障、资金奖励等方面的保障。为帮助园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机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挥政策性资金效应,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企沟通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园区及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及时协调解决发展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