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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学分配资金 强化经费监督管理

2016-08-03 15:34:18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近年来,广西财政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我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保障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南宁市、防城港市、贵港市青少年活动场所共开展公益活动60多次,直接受益青少年达10000多人次。目前,这3个校外活动场所分别是所在市目前最大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和公益性服务机构。

一、调整支出结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2015-2016年,财政厅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共计安排我区各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补助经费280万元,其中2015年安排南宁市青少年宫、防城港青少活动中心和贵港市青少年宫各50万元,合计150万元。2016年共计安排130万元,其中玉林市青少年学习实践与发展活动中心50万元,来宾市委“亲青汇”40万元,柳州市青少年宫40万元。

二、科学分配资金,强化经费监督管理

根据财政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有关规定,广西财政厅及共青团广西区委严格按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8号)规定执行,对2015年度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项经费做到:一是科学分配,注重实效。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补助经费50万元,用于购置一批教学设备,极大提高中心信息、智能化建设,主动适应和满足青少年的迫切需求,进一步培养青少年信息素养及运用科技与信息的能力,同时有效推动校外培训的发展,预计每年受益学生达3000人次。防城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补助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少年宫移动合唱阶梯、文化长廊建设、教室电子监控系统、快乐农场移动种植箱、儿童绘本馆书籍以及教学设备等。贵港市青少年宫补助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贵港市青少年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及购置一批乐器、桌椅等办公设备,以便更好的服务广大青少年课外活动。二是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组织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无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相关设备购置均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置,严格规范采购程序。

三、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广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补助经费将继续为广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解决部分资金困难,帮助青少年活动场所及时改建完善,设备趋于完善,教学环境得到改善。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此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促进经费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