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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关县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2016-07-22 18:05:33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大关县调整2016年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5年,全县城市居民低保人数为6597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95元/人/月;农村居民低保人数为28667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160元/人/年。从2016年7月1日起,大关县将城市低保由2015年的395元/人/月提高到442元/人/月,农村低保由2015年的2160元/人/年提高到2700元/人/年。城乡低保资金由省、市按标准配套后,不足部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月发放。

按照大关县政府的要求,县财政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切实做好低保标准调整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城乡低保政策,以分类补差、动态管理为主线,不断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真正把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