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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违规质疑 长江商业银行遭股东检举

2018-03-05 08:50: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曾对媒体直言“做小事,不代表固步自封”的长江商业银行董事长朱惠健,及其执掌十年之久的长江商业银行管理团队,眼下需要面对来自监管、股东的诘问;复盘其曾经做过的“大事”与“小事”。

这家总部位于靖江市的商业银行,是继南京银行、江苏银行之后的江苏省第三家城市商业银行,2008年5月15日经银监会同意筹建,同年10月11日对外挂牌开业。该行将“做‘小事’视为使命所在”——服务小微三农,也因此连年获江苏银监局授予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其最新披露的业绩报告为2016年年报,显示其资产规模为209.77亿,净利润1.96亿,存款余额166.25亿,贷款余额145.22亿,不良贷款率1.04%。

不过,长江商业银行做的不只是“小事”,似乎还有“大事”?

2月初,苏州市光华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光华集团”)收到来自江苏银监局的《信访事项复查答复意见书》(下文简称“答复意见书”)。

此前,苏州光华集团向监管部门反映意见称,作为股东方,其认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存在包括风控审核不力、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问题。

上述答复意见书内容显示,针对苏州光华集团信访内容,江苏银监局经核查发现,长江商业银行向张家港保税区悦凡贸易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悦凡公司”)发放的贷款资金被用以支付股权转让款,同时,长江商业银行对江苏港华能源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港华能源”)等俞仲玉实际控制企业未实施统一授信、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对此,泰州银监分局已采取了向长江商业银行发送监管意见书、与长江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和监事长开展监管会谈,责成长江商业银行托管股权等监管措施,并将依法加强监管。

据经济观察报多方采访了解,长江商业银行的部分股东与管理人之间长期存在管理思路、增长目标等层面的理念不合。此次苏州光华集团将双方矛盾诉诸监管,是出于长江商业银行违规行为侵害到了股东利益,双方却又无法达成有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