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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是否需要向证监会申请公募牌照?

2018-03-28 14:15:4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3月23日,招商银行公告拟出资5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招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早前,2015年3月和5月,光大银行和浦发银行已先后公告过发起设立类似子公司,但以上三项申请均待取得监管机构批准。

多名银行资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期待银行成立资管子公司获得法人身份后引入新的机制、体制;但另一方面,可以看到一些综合化经营银行集团已经拥有基金子公司,实际上能够发挥的作用或低于预期。

由于资管新规还未落地,市场更大的疑惑在于,银行理财产品究竟能在何种程度上保留除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特征。若参照保险资管,银行理财是否需要向证监会申请公募牌照?

曾争取私募资质

时隔两年,招行成为第三家申请资管子公司的银行。其背景是 2017年11月17日,央行等相关部门起草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资管新规”)对“资管子公司”做出了进一步要求。

根据资管新规,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业务。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上一轮的银行资管子公司“热潮”出现在2015年,背景是银监会鼓励银行设立相关业务子公司。

某华南股份行资管部高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资管部独立成子公司的好处有三:第一,明确法人地位,更加独立地进行投资,相应开户资质及多层嵌套问题也能解决;第二,能够更好地实现风险隔离;第三,可以更加市场化的运作,引入新的体制和机制。

招行公告显示,在适当时机,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引进战略投资者。不过,多名受访银行资管人士表示,即使银行引入外部战投,也很难在根本上改变银行的整体风格。以目前一些综合化经营的银行集团为例,从其控股的基金子公司运行情况,可一定程度窥见未来资管子公司的形态。

回溯2015年,多家银行还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样由光大银行于当年6月“领衔”。截至当年11月,有10家银行(或以其部门名义)通过备案。

对于银行而言,取得上述资格最直接的影响,是可以作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GP)发起设立基金,而不再局限于有限合伙人(LP),甚至是通道的角色。如果没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银行在契约型私募基金中,只能承担托管人角色。

不过,当年11月亦有银行人士表示,接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通知,需要将备案主体统一为法人银行(不能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