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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心过年?年底一定要弄懂这7大问题

2016-12-05 14:53:50 来源:央视网

年关难过,个别企业难免动点“歪心思”,咱劳动者可得识破这些伎俩。除了“末位淘汰”,遇到这7种情况,你也可以大声说“不”!弄懂了这些问题,你就准备开心过年吧!

一、恶意欠薪 小心入刑

人社部12月1日召开2017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

我国《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了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加班不给调休还不支付加班费 该咋办?

你加班有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加班费,必须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劳动者如在休息日提供了劳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此外,出差补助,是不能取代加班工资的。当工作任务需要劳动者在双休日出差时完成,用人单位既要给予经济补偿,也要支付加班工资。

三、工作满一年 不让休年假 怎么维权?

对于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