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车6年免检新措施:免检车仍需领标贴标
2014-10-08 12:28:28   中国涪陵网   评论:0

公安部和国家质监总局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新购买私家车6年内免检”新措施9月1日起即将实施,引起广泛关注,日前本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接受渤海早报记者采访,解读年检新措施和相关注意事项。

并非所有新车都免检

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享受免检政策,车主每两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面包车、7人座及7人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依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规定,面包车为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指发动机缸体整体位于汽车前后轴之间的布置形式),宽高比(指整车车宽与车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0,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6年内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事故的车辆不享受免检。目前凡是发生过致人受伤或死亡交通事故的车辆在公安部门系统都会录入,市民在租用、外借车辆、购买二手车时需要格外注意。

对于普通碰撞刮擦小事故,没有人员受伤的,可以享受免检。

此外,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执行特殊任务车辆,都不享受免检。

免检车仍需领标贴标

按照新规,车辆免于上线检测,车主每两年仍需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并且须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才能申领检验标志。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仍要按原来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由于免检车辆仍需每两年申领并粘贴检验标志,为了方便车主,本市交管部门增设检验标志领取网点,对于不按规定粘贴检验标志的车辆,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登记时间决定免检次数

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享受2次免检。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在新规实行前已上线检验了1次,还可享受免上线检验1次,即2014年9月1日之后的首个年检,在2012年完成过1次上线检验的车辆,免去2014年上线检验;在2014年完成过1次上线检验的车辆,免去2016年的上线检验。而到了车辆第6年,仍要进行上线检验。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享受免检政策。

逾期未验车不免检

如果车辆是2012年7月至8月间注册登记,2014年7月至8月是第一个年检周期,需要如期上线验车,有的车主认为购买的是新车,拖延至9月1日便可以免去当次上线年检,殊不知,一旦被交管部门查获,将按照车辆漏检漏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擅自改装机动车影响交通安全,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年检新规实施后,交警将严查非法改装车辆上路,按照年检新规,对于被查处的非法改装车的车主,除了要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之外,还需要将车辆定期送检,重点检查方向盘、发动机、灯光、刹车片、刹车踏板、轮胎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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