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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少年法庭30年判案3.3万余起
2014-11-20 21:07:50   来自:[db:来源]   评论:0

  中新网上海11月20日电(陈静高远)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创设30年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日披露,1984年至2013年的30年间,上海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3602人,2007年达到最高峰2682人,2013年这一数字降至1045人,未成年人犯罪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来自上海高院的调查显示,2009年至2013年间的7260名未成年罪犯中,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的未成年罪犯占89.98%。这表明,未成年人罪犯文化程度较低,相当部分未完成义务教育,失学闲散情况突出。

  据悉,1984年10月,上海长宁法院创设了全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少年法庭工作的组织机构已经实现“1+2+7+10”的全覆盖,即高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理未成年人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筹三级法院少年法庭的调研、检查、监督、指导和规范工作;两家中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工作;长宁等7家基层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集中审理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本区域民事、行政案件;其余10家基层法院设立专项合议庭,受理本区域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

  上海高院副院长王秋良表示,“30年间,上海法院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不断探索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少年法庭之路。据悉,上海先后探索了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合适成年人、回访帮教、心理干预等制度。

  据介绍,2010年,上海高院与上海市司法局联手建立了6个市级“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主要为非沪籍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技能学习、劳动以及住宿场所。2011年,上海高院又制定了《关于建立上海法院防控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网络的实施意见》,并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与未管所、社区矫正部门对接,并建立了三级法院共同参与的跟踪回访工作网络。上海市高院透露,这些举措使得上海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数从2010年的历史最高值130人降到了2013年的43人。

  与此同时,上海法院2007年起全面试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2007年至2013年,上海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2225件。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数量7年间增长了4.6倍,目前每年的数量已超过刑事案件。

  针对这一情况,上海又先后探索社会观护、探望监督人、心理干预、困境儿童紧急救助等机制。2011年至2013年,社会观护员参与上海法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观护工作达148人次,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启动心理干预390余人次。

  记者了解到,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吸收了上海少年司法中的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回访帮教、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心理疏导等实践经验。

  当日,上海高院还首发《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少年审判理念与方法》两本书。据介绍,《给青少年一个健康的心灵:法官、心理学家与父母的对话》一书总结了少年审判与心理学相结合的成功经验,在全中国尚属首创。

  今天的发布会上,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创设30年审判白皮书同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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