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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拆老洋房被罚三千余万 将全力抢修该处建筑

2017-06-26 14:22:18 来源: 北京晚报

6月初,有媒体报道称,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888号的优秀历史建筑被业主违法拆除。6月23日,上海市静安区公布此事的调查处理结果,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同时,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问责。静安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全力抢修该历史建筑,使其恢复原样。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被私拆

6月初,有媒体报道称,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888号的一座历史建筑被业主拆除,原本的砖木结构老洋房不复存在,原址上,一栋钢结构混凝土的新楼初见雏形。而这栋建筑于去年以8000万的价格被转卖,如今的产权人正在海外留学。

(图我巨鹿路888号改建前。此图为2015年房产中介售房图)

资料显示,巨鹿路888号处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于1999年被上海市政府列为上海优秀历史建筑。其所在的建筑群(巨鹿路686—892号)为英式花园住宅,砖木结构,1930年建造,是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师邬达克成立邬达克洋行后所承接的第一个项目。

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巨鹿路888号在去年易主,新任业主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他们一直试图联系业主,勒令其停止施工,但并未奏效。

6月23日,静安区对外通报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被业主违法拆除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称,针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业主江某的母亲,违法实际行为人)擅自拆除巨鹿路888号的违法行为,按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静安区房管局责令王某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处以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3050万元,该重置价经过专业机构评估。

对王某拆除优秀历史建筑后违法建设的行为,另行由静安区城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其从严处罚。

(巨鹿路洋房被改建后。右一为正在改建中的邻居,右二为未改建住宅,左一为巨鹿路888号洋楼)

相关单位个人受罚

根据通报,静安区建管委依据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上海灵铭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处以7200元和30万元的罚款,该公司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企业资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活动;对设计师吴某个人,对其在大陆从业资格予以限制,一年内禁止进入本市建筑市场从事建筑设计业务。静安区城管执法局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清运单位上海羡承实业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此外,在这起违法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事件中,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存在监管缺失、处置不力等严重失职行为。依据调查结果,静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对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2个责任单位及10名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处理:责成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向静安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对静安区房管局局长洪海明、副局长林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对静安区房管局修缮改造科科长赵清给予降级处分;对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费军萍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静安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洪明铭予以诫勉;对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洪雪钢给予记过处分;对静安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徐飚、队员顾双超分别给予记大过、记过处分;对静安寺街道房管办事处副主任丁春伟、职员陆燕萍分别给予记过处分。

将全力抢修该处建筑

静安区政府负责人表示,针对此事,接下来将全力抢修该历史建筑,恢复原样。目前已由富有修缮历史建筑经验的区属国有企业接受委托,开展原始图纸调取、房屋恢复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专家论证、收集和追寻原有建材等工作。下一步,将在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继续指导下,制定和完善恢复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恢复原状的工作。

此外,将对静安全区各类建筑进行全覆盖普查,针对静安区内现有159处优秀历史建筑,逐一落实“一幢一册”建档工作,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此后,静安区将按照最严格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静安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巡查发现和问题处置机制,提前预警,有效处置,严厉打击破坏历史保护建筑的苗头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