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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吗?网店售卖主编席位 形成一条灰色利益链

2018-01-02 16:34:47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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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提供的通用版合同封面

核心

高校教师

主编仍是评职称条件 二三流院校是“挂名”重灾区

如此多的人热衷去念“挂名主编”的歪经,一方面折射出当下出版行业的种种乱象,另一方面,当前中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也显出尴尬处境。“专著或教材挂名,二三流院校是重灾区。好些人钻空子,心照不宣的空子。”一位在京著名文科院校的教授坦言。该教授浏览“挂名”图书书目后,分析常被用以“挂名”的图书多为新兴学科,如旅游专业、艺术门类、外国文学、体育学、思政、图书情报、计算机、管理学类。“究其根本,二三流院校没有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机制。好大学的传统文史哲的学科,不会单用论著或论文来衡量,关键是学术的成色和积淀,同行自有评说。”

除了学术评价机制不健全外,多名受访的老师表示,一些院校仍将担任专著或教材的主编、副主编等列为职称评审条件。据了解,目前,国内多数高校的教师岗位主要分为三类: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专任教学岗位教师和专任科研岗位教师。但在教师聘任上,对每类岗位的考核标准,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奖励等等都是其主要考核指标。评审中不断上演的升级版则让人眼花缭乱。

华中一所二本院校30岁的讲师文涛(化名)说,面对生活压力和学术道德的双重拷问,周围很多人变得纠结,“试想一下,如果大家都花钱买论文、买挂名或者找关系,只有你一人拒绝,那样只会受人鄙视,说你傻。”他也理解一些同行的选择,“从投资学的角度看,花这点钱评上职称,一年就能挣回来,还终身受益,划算啊。”

近年来,我国职称评审权限不断下放,各地也有不少尝试。去年10月20日,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指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操作方案等,明确职称评审责任、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职称论文不再“一刀切”,为高校“松绑”了,但其结果会不会产生各种学术垃圾替代论文,却成为疑问。“挂名主编”的泛滥,无疑昭示着,职称评审改革和健全学术机制评议,刻不容缓。

出版社人士

曾遇同一教材多个版本挂不同的副主编

采访过程中,多位出版社业内人士坦言,为职称而“攒书”在业内司空见惯。“只要3万到5万元就可以出一本书,这就是著作,但著作实际的学术含金量没人关注,甚至大量充斥着文化垃圾。”一位曾在高校出版社供职的编辑道出了“学术垃圾”源源不断的秘密。他曾亲见某本省级地方教材先后出过多个版本,但每一个版本都挂着不同的副主编名字,一问才知很多地方院校的老师都用这本教材来评职称。“各校老师挂名,还推荐自己学院使用这套教材。既缓解了出版社的经济压力,又为老师们解决职称难题。最后东窗事发,还闹着打官司。”

↑中介的朋友圈公开打“挂名”广告

出版行业坊间还广为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年轻编辑听培训课,某老编辑讲了编辑界内部常用以自嘲的话,“我是编辑我可耻,我给国家浪费纸。”

“你说的挂名,跟卖书号道理差不多,恰巧很多高校教师也有这种需求。”另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在她看来,好的出版社不会有这种“卖挂名”的交易。“有些快活不下去的出版社就靠这些赚钱。”

出版行业人士呼吁,建议不再将主编、副主编、编委等作为评职称的条件。同时,出版社也应该坚决杜绝书号买卖,斩断署名权买卖利益链。

观点

律师

图书“挂名”属打法律擦边球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律师认为,没有参与创作,就不是作者,却挂名主编、编者和独著,这种行为存在法律上的隐患。如果没有真正作者的授权,挂名的人则可能面临着著作权纠纷,侵犯真正作者的发表权和署名权,有可能被真正的作者起诉到法院,要求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如果有作者的授权,则挂名的人可能面临学术造假的指控,因无法举证参与创作,有可能被学术道德委员会处理。

此外,商家的这种经营行为并不合法,属于打擦边球的行为。商家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被工商机关处理。如果商家被处理,则拔出萝卜带出泥,挂名的人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记者 刘旭 武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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