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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教育好声音|免除教师个人所得税

2016-03-15 10:45:28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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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民生之本,强国之基,而教师是教育的先行军,目前我国教师工资待遇偏低,留不住优秀人才。代表委员们提出“免除教师个人所得税”“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系统”……为维护教师权益发出“好声音”。今天,小编继续带你逛两会,支持“好声音”!

免除教师个人所得税

为提高教师待遇,彰显国家和社会对教师的尊重与重视,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对教师(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职业高中、高等教育等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免征个人所得税。

——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

增设面向中职生的职业教育高考

只用普通高考一个标准和规则来评价所有学生,难免会产生“龟兔赛跑”现象。中职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只能选择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它仍采用‘3+X’笔试闭卷考试形式,不考核学生的操作技能,而且招录数量极少、录取比例很低,完全不能满足学生升学需求。应独立设置职业教育高考,实行“30%文化素质+70%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形成两类教育、两类高考“双轨制”格局,普通高中学生和职校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参加职教高考和普通高考。改革招录办法,做到择材录取。在全国招生计划中调整面向中职生比例,逐步实现两类考试在录取人数上大体相当,体现择材录取的公平性。

——全国政协委员苏华

建议发行教育彩票助力教育事业

这些年国家对教育投入不断增多,但部分农村教育基础仍然薄弱,民办教育融资困难,非义务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生均教育成本持续上扬,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建议借鉴国外发行“教育彩票”的成熟经验,利用我国已有的福彩、体彩发行销售网络和渠道,探索发行教育彩票,助力教育事业发展。我国目前发行的彩票额度较低,2块钱一张彩票,对普通城乡居民而言不算负担。

——全国人大代表翟志海

对转岗人员最好补偿是教育

现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门槛’太高,都只看重全日制,招收的也基本是应届生。对于那些转岗再就业的人来说,应从过去的“经济补偿”型转向“教育资助”发展型,理想的情况当然是边打工养家边接受培训。院校应去“门槛”为再就业人员提供培训。

——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

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

我国目前在学前教育上做得很好,学前3年毛入学率已达到75%,但学前教育问题还很多,比如民办幼儿园交钱太多。学前教育尚无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应尽快制定学前教育法,从法律体系的角度来加强法制建设,管长远。

——全国人大代表顾海良

教育先行 让基层残疾青少年儿童生活得更有尊严

残疾人无障碍不仅仅是硬件设施上的无障碍,更多的是要扎根于他们的思想人生价值观,现在残疾青少年生活环境越来越好,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心里需要文化的滋养,让他们生活得更快乐。社会要更多的关注基层残疾孩子,让他们受到更好的文化教育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邰丽华

加强寄宿制学校的配套设施建设

应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贫困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贫困村教育教学条件。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动员留守儿童转入学校寄宿,尽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的群体中成长,让留守儿童得到更多关爱。

——全国人大代表邵喜珍

尊重和关怀女教师

我看到有媒体报道,某些学校女教师怀孕需要签字审批,甚至个别民办学校出现辞退怀孕女教师的现象。所以我在这里呼吁,学校要尊重女教师的生育权,多些人性化的关怀,“家规”不能大于国法,采取强硬的方式剥夺女教师的正当权益是违法的。从政府层面来说,要加强教师流动,协调学校之间的调剂补充,互帮互助,给学校提供一些财政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王家娟

校园暴力,未成年人也需承担责任

关于网络暴力的视频,随便一搜就有数千条,所有人都能看得到。更让人忧虑的是,不少校园暴力的加害者,并没有遭到严肃的处罚。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应在法律框架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法律是有震慑力的,对校园暴力行为我觉得还是要立法。是否应该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适用,现行法律的几个关键年龄,有个重新的界定。

——全国人大代表方青

建议教师纳入公务员系统

教育改革的关键点是教师队伍的建设。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偏低,中小学教师职业缺乏吸引力,优秀人才不愿当教师。中国可以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办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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