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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易主 上海灿星称遭遇单方面毁约

2016-01-29 19:35:01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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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月29日消息(记者赵珂)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今天下午,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唐德影视召开发布会,正式与荷兰Talpa公司签署协议,宣布以6000万美金,独家买下“好声音”节目模式5年4季的应用权。

“好声音”节目模式是由荷兰Talpa传媒公司创造,并将版权卖向世界各国。2012年以来,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得到“好声音”在中国的版权,并制作出《中国好声音》这档红遍大江南北的电视节目。然而,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好声音”在中国要换主人了。

上海灿星昨天发布声明,称他们引进的“好声音”模式遭遇Talpa公司的单方面毁约,并对Talpa公司将版权转授给另一家中国公司——唐德影视的行为表示抗议。与此同时,上海灿星还向唐德影视发出了律师函。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说,尽管“好声音”的节目模式版权属于荷兰Talpa传媒公司,但“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的商标权却是由上海灿星注册的,灿星发律师函是警告唐德影视不要使用“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

据上海灿星方面介绍,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因此在2012年,灿星从Talpa引进好声音节目模式的时候,支付的模式费是人民币200多万元。通常节目模式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每年续约一次;2013年,灿星以每年6000万元的价格,得以成功续约,2014年及2015没有变化。

上海灿星透露,到了2016年初,Talpa公司拒绝与灿星进行续约谈判,并与唐德影视签订了“意向书”。灿星称,从Talpa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独家续约权,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

不过,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认为,其实所谓的“国际惯例”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Talpa公司提高授权费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2015年《中国好声音》第四季收视率破5%,60秒的广告卖出了3千万元,被称为“史上最贵广告”。另外还有衍生品方面的巨大利润。有业内人士称,灿星和Talpa刚开始合作时,谁都没想到蛋糕能做到这么大。面对如此大的蛋糕,Talpa早就已经不满足于已有的利益分成了。

目前,上海灿星准备在荷兰、英国和美国同步提起国际诉讼,状告Talpa“单方面毁约”。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认为,这个官司的关键是灿星和Talpa所签合同中的授权期限,如果授权已经到期,Talpa就不是违约。

由于出现版权问题,很多人担心今年的《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可能无法如期开播。但上海灿星表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品牌属于灿星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灿星将研发全新模式,制作完全自主原创的《中国好声音》节目。

就在今天下午唐德影视宣布与荷兰Talpa合同的同时,上海灿星也向外界透露,2016年《中国好声音》导师阵容已正式确定,那英 、周杰伦 、汪峰 、庾澄庆四位明星将继续坐镇,组成“四位元老齐聚”的配搭。

而浙江卫视总监王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态,“浙江卫视会如期播出《中国好声音》。”至于将以何种形式与哪家公司合作,他并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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