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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民付不起万元打捞费 儿子遗体水中泡3天

2015-12-10 18:50:18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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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攀枝花12月10日消息(记者贾宜超)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1月30日,四川攀枝花村民邓树超坠入金沙江身亡。据报道,死者系自杀,遗体被冲到渔民的渔网中,死者家属前去认尸,被渔民索要1.8万元捞尸费,3天后在民警的协调下,家属支付了5400元捞尸费,邓树超的遗体才被打捞上岸。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网民热议。

据当地媒体报道,死者父亲邓钢明表示,当他和妻子准备将儿子遗体运走时,发现打捞儿子遗体的渔民却提出了条件,索要18000元的捞尸费。后来经过跟渔民协商,渔民最后将价格降到了8000元,但是邓钢明说这8000元他还是拿不出来,于是双方一直僵持到当天很晚,最终也没有谈妥价格。邓钢明只能选择让儿子遗体继续泡在江水中,回去找人筹钱。一直到12月6日,邓钢明终于找亲戚借够了钱,回到了发现尸体的地方。后经过民警协调,渔民将捞尸费降为5400元,邓钢明付了钱,他这才将儿子的遗体送到了殡仪馆。此时邓树超的遗体已经在水里泡了7天。

该报道刊出后也引来网民争议,众多网友谴责渔民“拿死人赚钱灭绝人性”;也有网友称,渔民的行为虽有道德瑕疵,但捞尸不是他们的义务,且其行为也算不上“挟尸”。

关于网民说的“挟尸要价”的行为,参与打捞的几名渔民予以否认,他们称,12月3日早上8点左右,他们发现有什么东西被渔网缠住了,捞上来一看,是一具男性尸体。后来他们花了两个多小时把尸体打捞起来。他们当时报了警,而且到处打电话找人问,最后才找到了死者的家属。他们还表示,在江上打鱼时常遇到打捞尸体的情况,碰到这种事情不管是谁,都要给钱。因为碰到这种情况很不吉利,加上动手打捞了,付出了成本,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的。渔民说,死者的父母当天没有和他们协商好就走了,让他们看管好尸体,还说冲走了要负责,因为怕尸体被冲走,他们就用绳子将尸体拴住。

关于这类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川师法学教师蒋健表示,打捞尸体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的帮助行为,渔民可以据此主张适当补偿。蒋健认为,扣尸索要1.8万元,不构成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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