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深度 >

江苏拟对“老人跌倒扶不扶”立法 诬陷“好心人”将被追责

2015-12-04 19:01:27 来源:央广网

评论

央广网北京12月4日消息(江苏台记者朱萍 南京台记者孙浩人)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江苏拟推动对“老人跌倒扶不扶”立法,诬陷搀扶者的人将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老人自己跌倒,被扶起后却诬陷扶人。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杨志纯表示,江苏正在研究并推动针对这种行为的立法,预计2020年前完成。如果被扶起老人的家属也一起诬陷扶人者,也要追究责任。

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少市民对此表示赞同,认为可以维护搀扶者的权益,也有市民提出担心,毕竟是诬陷还是真的被撞倒,在很多情况下是很难鉴定的,特别是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市民表示还是要落到公平公正,对扶人者公平,对被撞者公正。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杨冬表示,现行法律法规中,其实已经有了对“诬陷行为”的处罚方式。此前在四川达州,3个孩子扶起摔倒的老人后被指肇事并遭索赔,事情查清后,诬陷者被认定属敲诈勒索,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杨冬表示,国家法律授权给地方性立法,涉及到人身权的就必须是法律规定;涉及到罚款,也必须要有法律明确授权。没有授权的话,地方性立法去设置处罚条款,是不合适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