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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柳忠秧状告作家方方名誉侵权一审胜诉 方方:继续上诉

2015-11-05 18:16:07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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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广州11月5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去年5月,湖北作协主席、作家方方发表微博称,诗人柳忠秧为鲁迅文学奖“四处活动”,引发广泛关注。对此,柳忠秧否认了自己有“跑奖”的行为,并将方方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法院。

昨天,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方方败诉,要求方方删除针对柳忠秧为获奖而“四处活动”的微博、在新浪微博上刊登道歉声明,并向柳忠秧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对这个结果,方方表示将“继续上诉”。

去年5月,湖北作协主席方方发了这样一条微博:“我省一诗人在鲁迅文学奖由省作协向中国作协参评推荐时,以全票通过。我很生气。此人诗写得差,推荐前就到处活动。”微博中所指为鲁迅文学奖“四处活动”的某诗人,正是湖北作协成员柳忠秧。

柳忠秧也不示弱,先是隔空喊话方方:“有本事单挑。你抹黑不了我,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接着又起诉方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昨天,广州越秀法院一审判决方方败诉,要求方方立即删除涉及柳忠秧“四处活动”的微博,并且在微博上公开道歉、向柳忠秧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记者联系到方方本人,她态度十分坚决的表示“不服、要上诉”,“道歉绝无可能”。

方方声称:肯定上诉,是个正常人都会上诉。不过她还没有看到判决书,是媒体上登出来的。

在方方指责柳忠秧为评奖“四处活动”的微博中,提到柳忠秧“到处请与评选相关的人吃饭”、“评选前,连续开了四次自己作品的研讨会”等等。在法庭上,方方也提交了这些说法的证据:柳忠秧在评审前,在武汉、广州等地举行其诗歌研讨会的报道、湖北省作协3位人士书面证明柳忠秧曾邀约吃饭等等。

方方说自己当然是拿出实证证明他到处活动。比如到处请吃饭,电话都打到方方本人这了。而且在评奖前举办四次研讨会宣传自己、营造声势、笼络评委。

法院认为,方方无法直接证明柳忠秧举办诗歌研讨会之前,就已经掌握了所有评委的名单、同时“把所有评委都搞定”,因此一审宣判方方败诉。方方表示,确实有一个评委没被“跑奖”所涉及,但仍不能改变柳忠秧左右评审的事实。她“就是要把这个过程记录在案”。

方方说,判自己败诉的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他把所有评委都搞定。其中有一个评委没有参加吃喝和研讨会的活动,但她认为一个人是会被所有人左右的。这个事情真的很简单。所有时间地点事实都摆着,柳忠秧没有好反驳的。她就是想让大家看这个过程。

记者也联系到了柳忠秧的代理律师王春平。王春平表示,虽然一审没有实现他们最初提出的、方方在3家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的要求,但柳忠秧对这个结果仍然满意。

王春平说,这个判决是满意的,主要目的已经达到了。柳忠秧想讨个说法,证明自己的清白。现在法院也判决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钱不是问题,对于所受的伤害来说,就算判1万也弥补不了这种损害。但中国现在名誉侵权制度就是这样的,也没有什么办法。

听说一审败诉的消息,方方昨晚连发多条微博,表示要上诉的同时,再次对柳忠秧的诗歌水平提出质疑:“差就是差。就算法院硬要判他赢,他的诗就是好诗了?”另外,方方认为自己以湖北作协主席的身份、公开匿名批评作协会员,属于对协会内部事务的管理,不应是侵权。

方方说:“他是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参与的是我湖北省作家协会的项目。他在参与过程中不断违规,我作为省作协主席,连公开不点名的批评都犯法,你还有什么事情可说。”

对于方方将继续上诉的说法,王春平回应:“他上诉的话我们就应对就行了,举证的责任在她。不管是谁,如果没有根据没有证据乱说话,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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