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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涉案财物试建“电子身份证”

2015-11-04 07:36:41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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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是如何保管的?过去,涉案财物被放置于类似超市开放式货架进行保管,易出现相互污染,也不便于办案或管理人员调取。3日上午,记者从西城检察院获悉,该院采用了目前先进的物联网技术概念,研发出涉案财物的智能管理系统,为每一件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提供“专属电子身份证”,确保涉案财物去向的全流程清晰可查。

每件涉案财物均有二维码

3日上午,记者在西城检察院刑事诉讼案财物管理办公室的两间房间内见到了此套管理系统的全部设备。32平米的小房间是管理员的接收、登记操作区,在64平米的大房间内则分布着5个储藏区共213个存放柜,储存着该院接收的所有涉案财物。

据西城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处长李旭东介绍,只要将涉案财物放置于操作区平台上,就可完成拍摄、登记和信息录入,生成二维码格式的专属电子身份证。随后,涉案财物将会被存入一间存放柜中,管理员凭涉案财物的专属电子身份证,能查询到涉案财物。

李旭东表示,这种物联网的管理方式调用了多种技术,包括二维码技术、数字成像、数字储存等。为确保存储间的安全性,门锁采用高强度自动化防盗门装置,进入则需要保管员用指纹通过“活体静脉流量识别门锁”的识别。为进一步保证安全,整个存储间实现了摄像头监控的全覆盖。

解决查找难耗时长等问题

西城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新华介绍,目前,北京市其他检察机关对于涉案财物的管理仍然多采用人工录入涉案信息,并将涉案财物放置于货架上的管理模式。容易出现查找难、耗时长、阅读不易、难以共享等问题。新系统运用后,不仅具有保存信息量大、存储时间长的优势,更能减少涉案财物的物理损耗,明确每一件涉案财物的去向。

李旭东表示,未来,该院将尝试将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延伸至法庭预审、出庭环节:通过三维影像模式,对涉案财物的数字化描述更加逼真,使得案件承办人在法庭预审、出庭环节不需要出示实体证物便可完成相关工作。此外,设立专属网络互联系统,为承办人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查询等便利。

据悉,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仅有西城检察院采取“电子专属身份证”方式实施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进行全流程监管,未来将向全市检察系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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