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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地税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补缴税款2.99亿元

2015-07-29 16:2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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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保定7月29日讯 按照上级要求,保定地税局周密部署,创新思路、强化辅导,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项任务。2014年,全市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为13395户,实际参加汇算清缴13395户,汇缴率100%,同比增加710户,补缴税款2.99亿元,同比增收2.21亿元,增长283.33%,成效特别显著。

高度重视,明晰职责做好相关保障。结合保定实际和往年汇缴工作,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并下发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汇算清缴相关部门及岗位工职责、程序和流程,做到步调一致、分工明确、相与配合、各司其责。征收分局负责受理纳税人申报;管理分局负责对纳税人进行摸底调查,开展宣传和辅导,提供申报服务;业务科室负责申报软件的汇总上报和总结。领导小组负责汇缴期内的检查、督导,促使汇算清缴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的有效落实。

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提升汇缴质效深化纳税服务联动,政策辅导与培训相结合。针对新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出台,要求各管理单位做好两方面培训。对内组织基层管理人员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结合上年度汇缴工作中企业申报出现差错较多的指标,重点讲解涉及汇算清缴的涉税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逻辑关系和数据审核;对外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开展汇缴政策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对接服务等形式辅导纳税人如何填制各类纳税申报表、如何办理审批或备案项目申请等内容,提升企业自行汇缴能力。强化内部联动,全面汇缴和重点审核相结合。加强税政、征管、稽查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在开展所得税汇缴工作的同时,将纳税人涉税审批、备案优惠和其他税收征管资料一并收集,将有关报表及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既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的次数,又便于基层管理员结合征管资料对企业所得税汇缴信息、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加强年度纳税申报管理工作。严把申报审核关,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纳税人在申报期内进行更正;对不按规定申报、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认真执行实税收优惠管理制度。凡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减免税和税前扣除项目,都严格按税法规定予以调整或剔除,保证汇缴质量。优化税企联动,点点交流与下户核查相结合。密切与企业财务人员的沟通协调,在企业申报录入前做到面对面指导,对相关数据进行初审,特别是对纳税调增、调减额度进行重点审核,筑牢汇缴工作第一道“防线”。对情况复杂、仅从资料难以界定的情况,要求管理单位派专人下户核查,规范政策执行标准,提高企业申报质量。

严格标准,查漏补缺强化后续管理。健全各项税收优惠管理台账。充分利用好各类管理系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的台账登记,夯实所得税税基管理。进一步加强核定征收管理。抓好征收方式鉴定工作,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财务核算状况、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等因素,按照征收方式鉴定流程,核定应税所得率,合理确定核定依据,确保核定工作公平公正。同时,强化跟踪监控与动态管理,对达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调整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加强相关整改及检查工作。年度汇算清缴期过后,针对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中的异常信息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中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逐条对照改正;优惠事项未备案(审批、认定)的按省局要求及时补录;应征未征企业所得税的及时催缴税款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基础信息错误的会同征管部门改正;充分发挥好汇算清缴工作在堵塞日常征管漏洞、检验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长亏不倒”的企业,汇缴之后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检查,检验管理质量及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刘敬飞 马硕 黄渭)

原标题:保定地税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补缴税款2.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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