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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农商行支行长冒用78人名义贷款获刑5年

2019-03-25 11:42:05 来源: 和讯银行

沅江农商银行发生违法放贷窝案,在该行三名客户经理均被判刑1个月后,日前,案件的关键人物南大膳支行原行长邓某某的判决书也于裁判文书网披露,邓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沅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邓某某担任湖南沅江农商银行南大膳支行行长(原某某某信用社主任)期间,为了帮朋友夏某某等10人获得贷款,在明知上述10人原来欠有贷款未归还,不具有相关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擅自发放贷款。

邓某某安排沅江农商银行南大膳支行客户经理栗某、戴某某、王某某、肖甲(均另案处理)等人借用或者冒用钟某某等78人名义,违法办理并发放贷款78笔共计1582万元给夏某某等10人实际使用。现因为夏某某等10人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导致上述贷款至案发时均未及时足额归还,大部分贷款已成为不良贷款。

2017年12月12日,邓某某主动到沅江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身为金融机构负责人,在明知实际借款人不具有相关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权擅自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王某某、肖某、戴某某

此前,沅江市人民法院已对沅江农商银行南大膳支行三名客户经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2年不等。

根据益阳银监分局2018年5月公布的行政处罚,和讯银行注意到,益阳银监分局对该行贷款审批和管理严重失职,导致贷款被违法发放、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行为罚款40万元,并对该行支行行长邓进良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