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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经理利用贷款审批权收好处费获刑

2019-03-25 11:40:17 来源:和讯银行

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广发银行一名客户经理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收受好处费被判刑1年半。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钱某海,男,1983年12月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某某支行个贷客户经理,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于2017年4月11日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

经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间,被告人钱某海在为刘某明等人办理北京南某某茶叶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茶城)商户申请的“联保易”3800万元贷款审批过程中,利用身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某某支行个贷客户经理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好处费人民币39.5万元,为某茶城商户违规办理“联保易”贷款。

2017年4月11日,被告人钱某海在地铁站被民警查获。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钱某海家属代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9.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海利用本人作为公司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决被告人钱某海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日坛支行客户经理蒋成佳也卷入该案

事实上,对上述3800万元的贷款,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受贿的员工并不止钱某海一人,此前,,收受贿44.6万元获刑1年。

另据和讯银行了解,向广发银行申请办理“联保易”贷款的骗贷人之一刘某明,因犯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