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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财险被监管期间违规承保非车险新业务 遭罚56万

2019-01-09 14:02:55 来源:中国网财经

1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险”)的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书显示,经银保监会调查,浙商财险在原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7〕23号)要求公司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期间,通过批单的方式延长保险止期,共涉及保单357份,批增保费189.35万元,签发新保单1674份,保费金额合计1462.4万元。

早前在2017年9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对浙商财险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17年2季度,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并对其采取了监管措施: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但此次,浙商财险在被监管函禁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期间承保新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银保监会对浙商财险处以罚款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孙大庆(时任浙商财险分管非车险业务负责人)和李昂(时任浙商财险非车险部副总经理)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