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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农商银行石牌支行原职工挪用公款86万

2017-08-24 15:17:32 来源: 和讯网

8月24日,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公布对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牌支行会计主管王某某挪用资金一审刑事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5月至2016年3月15日,被告人王某某利用担任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牌支行(以下简称石牌支行)会计主管及ATM机管理员,管理该行职工工资账户资金和负责ATM机清机加钞的职务便利,分多次将该行职工待发放工资525995.52元及ATM机加钞款340000元,共865995.52元,用于支付个人开支和购买彩票。其中挪用资金238070.96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另挪用资金17050元未超过三个月,用于个人购买彩票。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退还了全部挪用资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之规定,怀宁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