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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新三板市场主体行为 对50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019-10-12 10:44:53 来源:证券日报

10月11日,记者从全国股转公司获悉,为规范新三板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其合法合规参与市场,全国股转公司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9月共对1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50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30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约见谈话、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20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了解,9月被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规范运作违规、信息披露违规、并购重组违规和其他违规行为。

据悉,涉及规范运作的违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五种类型:一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关联方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挂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三是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四是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未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新增股票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五是挂牌公司在股票发行过程中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涉及信息披露的违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一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诉讼,挂牌前大额担保,5%以上股权被质押、冻结;二是挂牌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

另外,涉及并购重组的违规事项包括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其他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权益变动违规,挂牌公司股东增持或减持挂牌公司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交易。

全国股转公司对上述违规情形实行严格监管,并对相关责任主体给予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挂牌公司规范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夯实基础。本报见习记者 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