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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昌瑞远汽车配件销售中心被处罚1万元

2018-05-24 10:47:53 来源:千龙网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环保局发布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15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京昌瑞远汽车配件销售中心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15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市昌平区环保局于2018年3月9日对北京京昌瑞远汽车配件销售中心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回龙观东大街1层23-23的实际经营地址从事汽车维修、保养等,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昌平区环保局对北京京昌瑞远汽车配件销售中心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