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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木“四访”保稳定

2015-09-15 17:20:17 来源:大木乡

大木乡积极探索处理信访问题新途径,落实信访“四访”工作程序,有效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首问“接访”。坚持首问负责制,即“谁接待谁负责”,同时书面告知受理、转办情况及承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对反映的一般信访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坚持多办少转;对于重大复杂的信访案件,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形式研究解决。二是主动“下访”。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经常下访,深入村、组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零距离沟通,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安排、早解决。三是指定“约访”。根据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约访信访人,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制定措施,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引导信访人自觉息诉息访和正常上访。四是定期“回访”。乡信访办对已办理的信访问题实行逐案回访、跟踪走访,随时把握新的信访情况,争取信访工作主动权。回访中发现的问题与矛盾,及时处理,防止信访人再次上访,从根本上减少重复访和越级访,确保全乡社会稳定。